根据教育部及中科院研究生院有关文件精神,为全面考察考生的能力水平和综合素质,进一步加强我所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复试规程。
一、复试工作原则
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应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科学选拔,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客观评价,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参加复试的条件
对于公开招考的考生,根据中科院研究生院分数线划定我所分数线,初试合格者参加复试;对于硕博连读生,免试者可直接参加复试考核,参考生参照公开招考分数线划定,初试合格者参加复试。硕博连读生的复试考核与公开招考考生复试同时进行。
三、复试形式与内容
1、复试形式与内容
笔试:主要为英语听力测试,考核考生外语听力水平。
面试:主要是对专业综合素质、科研能力、英语阅读及口语、创新精神、科研社会实践、身心健康情况及人文素养等的考察。
2、复试时间: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四、复试安排及流程
1、复试时间:2010年4月底,具体时间待研究生院初试分数线
划定后在网上公布。
2、复试地点:中科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立志楼教室
3、日程安排
上午8:00-8:30报到,资格审查;
上午8:30-9:00英语听力测试;
上午09:30各复试小组开始复试。
4、复试分组:根据考生学科专业、报考研究方向分为4组,具体分组名单见复试现场公告。
第一组:化学组
第二组:物理组
第三组:材料科学组
第四组:生物化学组
5、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为听力测试及专业面试两项成绩之和,以上两项累计满分为100分,总分75分以上,即为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 体检
由我所统一组织学生体检,考生自行前往省直级关医院体检中心。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组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要求空腹,携带一寸照片1张,体检费92元。时间安排在3月17号上午7:00开始。
六、录取办法
1、公开招考生、申请硕博连读生(免试者除外)需达到我所划定分数线,初试合格者参加复试或资格考核。
2、所有复试或资格考核合格考生按分别按复试或资格考核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到低进入拟录取名单;到所报考导师本年度招生名额满为止。
3、每位在岗博士生导师、每个课题组本年度招生名额不得超过《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201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暂行办法》规定上线。
4、对思想政治表现合格、体检合格的拟录取考生,经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博士研究生录取名单。
七、复试的监督、复议的具体办法和形式
1、复试实行投诉监督制度。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591-83778276。
2、复试实行复议制度。如考生对复试成绩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复议申请,对收到的复议申请,将由我所纪检监察部门会同研究生部对异议进行核实,对申诉问题确实有误者,将由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并最终答复考生。
八、其他
考生在考试及复试期间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