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医进修学院医学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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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医进修学院医学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作风和严谨的科学态度。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创新精神。有为我军医学事业献身的精神。
  2.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3.具有独立从事科研教学的能力。
  4.掌握1门外语,具有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及一定的写作能力。
  5.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军事素质。

二、培养年限
  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根据研究生具体情况可适当提前或延长,但均不得超过一年。

三、培养方式
  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时间主要用于基础理论课程学习、科研能力训练和学位论文工作。第一学年集中学习公共必修课程和选修基础理论课程;其余时间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专业的实验室进行严格、系统的实验技能训练。采取自学与授课相结合的方式,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同时参加各种形式的科研、教学活动,并完成学位论文。各学科专业应贯彻因材施教、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导师负责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原则,实行科室领导负责管理,导师负责指导,指导小组成员分工合作,发挥学科整体科研带教的积极性。在重点突出科研能力训练的前提下,抓好理论课程的学习及科研、教学能力的全面培养。实行筛选制。

四、课程设置和考核方式
  理论课程学习分两个阶段完成。第一阶段入学后集中学习公共学位课程。第二阶段进入科室后业余时间完成选修课,并分别进行专业基础及理论、专业外语课的学习,由导师指定书目,以研究生自学为主,应以研究方向相关的专业知识为重点,通过专题讲座、文献综述、读书报告、导师答疑等形式,结合临床工作完成学习。
  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分学位课和选修课两类,学位课程分为公共学位课和专业学位课两部分。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在论文答辩前至少要取得32学分,其中学位课程26学分,选修课不少于6学分。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
  (1)学位课(包括基础和专业学位课程) 26学分
  自然辩证法 3学分
  计算机应用 2学分
  英语 6学分
  医学统计学 3学分
  医学情报学 2学分
  专业基础及理论 3学分
  专业外语 3学分
  科研技能 4学分
  (2)选修课:
   临床免疫学 2.0 学分
   临床病理学 3.0学分
   临床药理学 1.5学分
   医用实验动物学 1.5学分
   医用电子技术 1.5学分
   高级生物化学 2.0 学分
   分子生物学 2.0 学分
   多元统计分析 1.5 学分
   第二外语(日、俄) 3.0 学分
   医学教育技术 1.5 学分
   临床流行病学 1.5 学分
   医学心理学 0.5 学分
   核医学 0.5 学分
   激光医学 0.5 学分
   超声诊断学 1.5 学分
   急诊医学 2.0学分
   病理生理学 1.5学分
   放射诊断学 1.5学分
   肿瘤学 2.0 学分
  3.考试及记分方式
  (1)学位课:公共学位课程一般采用闭卷、开卷、文献综述和读书报告等形式进行考试。专业学位课如专业基础及理论、专业外语在中期考核时组织考试,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记分。
  (2)选修课:选修课程可以通过考试或考查的方式进行考核。一般可采用闭卷、开卷、口试、文献综述、读书报告、实际操作和平时检查等形式组织考核。考核成绩以百分制或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记分制(相当于百分制90~100、80~89、70~79、60~69、60分以下五个分数段,实际计分以下限计算),亦可采用通过(合格)和未通过(不合格)两级记分制。
  4.学位课程考试取得70分为合格,并取得规定学分。学位课程考试1门不及格可随下一年度同门课程的考试补考1次,补考仍不及格,予以退学。选修课程考试60分为合格,或考查通过,并取得规定学分。选修课成绩60分以下、不及格或考查未通过,可以补考1次,补考不及格,不得学分。
  5.课程选定后,必须参加考试或考查。须申请免修培养计划中的某门课程,应办理免修手续,但必须参加该课程的考试或考查,并注明为免修考试成绩。自然辩证法不属免修范围。
  6.各学科专业应根据以上要求,在制定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时明确专业学位课和选修科目,并制定出有关课程的教学大纲。导师根据各学科专业的课程设置为研究生选定课程,可从学院开设的选修课中选修,导师认为需要到外校选修的课程原则上应作为选修课。
  7、选修人数较少的课程,可安排由导师组织开课,通过自学、辅导、答疑等形式组织教学。    8.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三年内必须参加由院、科组织的学术报告15场以上,填入《岗位培训考核手册》中,同时按要求填写好《科学学位研究生手册》。

五、科研能力培养方法与要求
  基础理论课结束后,进入实验室培训,要求不少于2年的科研技能培训,着重培养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科学实验能力,掌握科学实验的各种基本操作,同时进行课题研究。参加课题申请、开题报告、学术讨论,承担实验医师、进修医师的教学指导工作。要求在导师指导下按步骤独立完成下述训练内容:
  1.实验室学习:学习本专业实验室的工作制度与规范要求,熟悉环境和工作内容,参与高年级研究生的部分实验和辅助课题申报等工作。
  2.选题调研:在导师指导下确定调研方向,由研究生制定检索方案,进行文献检索,完成资料分析、归纳、整理,并写出调研报告。同时掌握实验室常用设备的原理和基本操作技术,协助实验工作。
  3.文献综述:在选题调研的基础上,由导师指导确定研究课题,针对课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文献调研,要求全文阅读至少50篇英文文献,并在此基础上完成文献综述,达到国内学术期刊发表水平。
  4.开题报告:对拟进行的学位论文研究课题经查阅文献和文献综述,按《课题研究设计论证报告》的要求对选题的科学依据、研究背景、研究目的、研究意义、拟解决的关键问题、预期目标、总体设计、研究方法、研究条件和实施方案等项内容进行全面的分析论述,经导师组审定后,组织论证会,在科室进行公开答辩,根据论证会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通过后方可填报《课题研究设计论证报告》。
  5.实验技能:严格进行实验室基本技术和操作训练,并根据课题研究需要学习掌握相关实验技术,如:(1)细胞培养基本技术。(2)分子生物学基本技术。(3)组织病理学基本技术。(4)免疫组化基本技术。(5)放射免疫分析基本技术。(6)动物实验基本技术。(7)其它实验室技术。   6.预实验研究:按照课题方案制定实验计划,准备实验物品,摸索实验条件,建立实验方法,完成实验操作,记录实验过程,整理实验资料,分析实验结果,掌握以上各项科研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7.课题申报:在导师指导下参加科室课题申报工作,学习国家自然基金或军队等科研课题的申报方法及程序。
  8.课题研究:在完成上述训练内容后,按学位论文课题研究计划进行实验研究,并按要求及时、客观、正确地收集记录整理全部研究的原始资料,包括:总体研究计划、实验计划、实验条件、实验步骤、实验结果、实验小结、阶段小结、统计分析等。定期向导师汇报课题进展,及时发现问题,修订调整研究计划。

六、科研技能考核方法和要求
  采取平时和阶段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考核。平时考核和阶段考核内容应及时填入《岗位培训考核手册》及《科学学位研究生手册》中,科室签字,研究生处不定期检查,毕业前交到研究生处存档。   1、平时考核:平时考核以完成的科研实验工作量为主要依据,由科学学位研究生所在科室及所在实验室进行考核,同时检查原始实验记录,考核分数记录在《岗位培训考核手册》上,年终随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度考核一起参加考评,其形式参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重点考评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的科研技能。合格线86分,参加年度考评不得少于2次。
  2、中期阶段考核: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位课程学习和第一阶段的科研技能训练后要进行中期阶段考核,考核包括笔试和阶段总结:(1)笔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及理论、专业外语,由院统一组织闭卷考试,评分为百分制。(2)阶段总结包括个人小结和导师考核小组阶段考核鉴定:由硕士生指导教师和/或本学科专业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者3或5人组成阶段考核小组,各学科专业的导师考核小组对研究生的思想品德与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工作责任心、科研技能、学习态度与科学作风、团结协作与人际关系、劳动纪律等进行综合评定,写出评语并与个人小结一起记录到《科学学位研究生手册》中。同时要求研究生撰写一篇有一定水平的文献综述。(3)中期阶段考核提前攻博工作:经学位课程和中期阶段考核成绩优秀者,经本人提出申请,导师及科室同意,参加当年博士生入学考试,成绩合格择优进入博士学习阶段,提前攻读博士学位。

七、科研课题和学位论文
  在导师指导下独立进行科学研究工作。第一阶段至少完成一篇文献综述。第二阶段在科研技能训练期间进行课题研究,完成学位论文。
  1.在导师的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通过文献调研积累与研究有关的信息资料,为选题作准备。   2.课题设计论证报告通过后,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课题研究计划,并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并进行必要的预实验,以了解课题研究的可行性。课题确定后,在科研技能培训的同时进行课题研究,应以严谨的科学态度,实事求是的精神,进行实验并做好原始实验记录,积累和分析实验资料,并定期向导师和科室汇报论文研究进展。完成课题研究。
  3.论文撰写:论文应具有科学性、逻辑性和条理性,应充分阐述研究目的和意义,详细说明研究方法,准确表达研究结果,合理深入地进行分析讨论,得出客观正确的研究结论,并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见解,应能反映出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经导师审阅修改后,提交科室安排预答辩。    4.论文答辩:首先经科室组织预答辩,对研究工作、论文撰写、幻灯制作、语言表达、问题解答、原始实验记录等方面进行全面评审,通过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论文答辩时研究生应将原始实验记录放置答辩会场供答辩委员会审查。

八、学位授予
  1、完成第一、二阶段的学习,通过全部学位课程考试及中期阶段考核,科研技能年度考评达到规定学分,并完成有一定水平的学位论文,方可办理学位申请手续。
  2、经导师推荐,由学院聘请院内、外有关专家(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5或7人组成的答辩委员会(导师应回避),对科学学位研究生进行论文答辩,经无记名投票,全体成员三分之二同意,报院学位委员会审查批准,授予医学科学硕士学位,并颁发医学科学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九、组织管理
   科学学位研究生在基础理论课程学习阶段,由学员队负责政治思想教育和行政管理工作;进入科研训练阶段,主要由科室负责管理,学员队定期检查。
  1.各学科应成立以研究生导师及其它具有高级职称人员组成的研究生指导小组,负责研究生培养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2.应设置一名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兼任秘书,协助研究生指导小组实施各项培训计划。   3.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实验室后,各单位和有关学科专业的导师应安排组织相关实验室的见习和组织有关专业实验技术的培训工作。

十、几点要求
  1.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导师个别指导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在入学报到后的3个月内导师要结合研究生本人的实际,制订出培养计划并填写到《科学学位研究生手册》上。
  2.开题报告一般要求研究生在进入课题研究阶段后3~6个月内完成,并填写《课题研究设计论证报告》,经导师和室(科)主任审查同意并签署意见后填写到《科学学位研究生手册》上。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各科室应定期进行检查,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各科室要组织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期阶段考核工作,并按院研究生中期阶段考核要求进行。
  4.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有以第一作者署名在统计源期刊上发表的论文1篇以上才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5.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属下述情况之一者,将不授予硕士学位。
  (1)未修满规定的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学分;
  (2)未按要求制订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生培养计划、进行开题报告;
  (3)未完成科研技能年度考评;
  (4)未按要求填写《岗位培训考核手册》、《科学学位研究生手册》;
  (5)未参加满15次以上由院、科室组织的学术报告;
  (6)未按要求公开发表论文。
  (7)无原始实验记录或原始实验记录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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