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大学2008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简章
西北政法大学是一所直属陕西省领导,以法学为主,兼有哲学、经济学、文学、管理学等学科的高校。溯源于1937年创办的陕北公学,正式成立于1958年。学校坐落于闻名世界的历史文化名城西安南郊,是西北地区法律教育、法学研究和法律信息资料的中心和我国培养法律专门人才的重镇。
学校设刑事法学院、民商法学院、经济法学院、行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公安学院等法学教学研究单位,以及法学研究所、法律诊所训练中心、《法律科学》编辑部等辅助机构。秉承“陕派律学”的传统,学校保持着质朴淳厚的学术风格并拥有一支实力雄厚、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现有教授72名,副教授201名,讲师260人;198名硕士生导师,其中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156名,7名法学专业博士生导师,兼职法律硕士实务导师25名。法学学科综合实力强。1980年即开始培养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现有法学硕士一级学科授予权,招收和培养法学10个二级学科以及警察法学、侦查学(均自主设置)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法理学、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为省级重点学科。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为陕西省唯一的法学重点研究基地。上述法学硕士点在2005年国务院学位办组织的评估中全部获得“合格”结论。
学校自1998年开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是国务院批准的全国第二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也是西北地区最早获得法律硕士学位授权的高校,在西北地区培养法律硕士历史最久,规模最大,办学经验丰富。学校崇尚“理实兼备”和“服务基层”的法律硕士教育理念,不断探索和改进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教育管理制度,为边疆和内地各级党政、司法和其它社会管理机构培养了大批骨干法律专门人才,迄今已招收10届共3412人(其中在职法硕1943人),1550人被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2005年,有2篇论文被评选为首届全国优秀法律硕士论文。
学校有研究法律优越的环境条件。雁塔、长安两校区图书馆藏书165万余册,其中中外文政法类图书398万册,中外文政法类期刊733种,有中国法学论文题录、学术期刊、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人大报刊复印资料、中国法律检索系统、中国宏观经济等全文数据库20个,并开通了美国Lexis-nexis、Westlaw原版数据库。图书馆阅览容量大,供读者使用的电脑、打字复印等服务设备齐全,管理技术先进。校园网提供7×24小时不间断运行。英美式法庭、大陆式法庭和中国式法庭以及大小学术报告厅、会议室可满足组织开展模拟审判、实际审判、案例讨论和学术报告等活动的需要。田径场、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羽毛球场等运动场及体育设施,提供了锻炼身体、开展体育活动的良好环境。新近建成的以汉代御使大夫张汤墓的发掘为背景的中国法制文物与法律文化展览馆更显示了法科大学的精神气质。
研究生教学区地处西安中轴线上的雁塔校区,毗邻大雁塔和曲江风景区,环境优美。20分钟车程可到达长安校区和市内主要繁华商业区。由绕城高速路约30分钟可至机场。西安的风味小吃闻名全国,生活条件和交通条件十分便利。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二00八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2008]33号),《关于做好二00八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08]31号),中央政法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2008年在政法系统开展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推荐报名工作的通知》(司办函[2008]113号),陕西省学位办《关于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省学位中心[2008]7号),我校今年继续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研究生(专业学位代码:410100)。
一、报考条件
本校接受符合以下三项条件者报考:
1、学历: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
2、工作经历:有3年以上实务工作经验,即在2005年7月31日之前完成大学本科教育;
3、职业类别: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各级人大机关干部、律师以及相关社会管理工作者,并经所在单位政治部门推荐。
二、报名方法与报名时间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凡报考我校的考生,请按以下程序完成报名:
1、资格自审
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请先认真确定自己是否具备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完成了报名、参加并且考试合格,本校亦不予录取,责任由本人承担。近年有不少人因报考年限资格和学历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取消录取资格,误己误人,特提醒报考者注意,务必诚信报考!此外,本校有权委托有关权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并接受国务院学位办对考生报考资格的随机抽查。
2、网上报名
登录陕西省学位办报名网站:xwb.shaanxi.gov.cn,打开相关网页按要求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注意:报考者可以随时浏览、修改和打印本人的报名信息;另外,务必保存好提交信息时所得到的网报编号,现场报名时要用。
网上报名的时间是:2008年7月5日8:00-7月16日24:00。请各位考生不要错过网上报名时间,否则无法补报。
3、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后到指定的现场报名点缴纳报名考试费、照相;领取并认真阅读《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当场核对打印出的“考生报名情况登记表”,认真检查并阅读签字栏中的“报考信息确认,特别是姓名、身份证、报考学位类型等以及考试诚信承诺书”等内容,签名确认。签字确认后的信息,由本人负责,一律不再更改。
报名考试费: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文件规定,为160元。
现场确认时间:7月18日-7月21日;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现场确认地点: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300号 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办公楼。
4、《准考证》由考生本人于10月15-26日期间通过报名网站下载打印;考试时持《准考证》进入考场,经监考人员核对无误后,换取正式的《准考证》。
5、陕西以外地区报考我校的考生,可通过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cdgdc.edu.cn/)查询公布的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上报名开通与截止的时间,并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登录有关考区网上报名网址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7月27日—31日,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缴纳报名考试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三、考试科目与考试时间
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初试的科目和时间是:
(1)10月25日 8:30-11:30 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2)10月25日14:30-17:00 外国语(报考我校仅限英语语种)
以上2门考试科目均为全国联考科目。
凡达到我校初试合格成绩,报考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复试。复试的方式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含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面试内容为法律职业素质综合考查;复试费为150元;复试时间一般在次年春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资格审查、录取标准与录取人数
1、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接受资格审查时,须交验下列文件:
(1)《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该表由考生在我校主页(www.nwupl.edu.cn)或“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页(www.cdgdc.edu.cn/scb.zip)自行下载,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政法系统考生由考生所在单位填写同意推荐意见,并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2)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准考证、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护照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1份。
2、我校录取在职攻读法律硕士学位考生时,将综合考虑下列因素,择优录取:
(1)考生必须符合本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合格;
(2)联考成绩必须达到我校设定的最低标准,并且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面试;
(3)表明考生具有良好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执业能力和工作业绩的证明文件,包括执业中获得的各种荣誉、奖励证书;
(4)对在少数民族地区从事政法工作的少数民族考生予以录取上的优惠;
(5)具有保障攻读学位所需要的正常的身体条件;
3、招生数额:150名。
五、学习期限、攻读方式与学费
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的学习期限为3年。
按照法学理论与司法实务紧密联系的原则、以集中授课和平日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攻读学位;每年集中授课2次,每次学习时间大约6周。
攻读学位期间不得转学。
学费3万元,可分年缴纳(不含教学材料费、住宿费和生活费)。
六、学位授予
修完我校《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授予国务院学位办统一颁发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七、应试准备和复习指南
法律硕士联考科目的命题,依据以下两种已出版的考试大纲:
(1)《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5版。
(2)《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教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组织编写,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6月版。
这两种考试大纲是保证考生复习的重要指南,均可在当地法律类书店购买。此外,还可以自行选择相关科目的统编教材作为辅助参考材料。本校恕不提供上述复习材料。
八、其它事宜
报考我校在职攻读法律硕士学位考生的成绩通知单、复试通知书及其他通知等,均可通过登录我校研究生教育院网页查询或下载。其他有关招生情况,请随时关注本网站发布的通知。
网 址:www.nwupl.edu.cn
传 真:029-8538 5136
咨询电话:029-8538 8842
邮政编码:710063
通讯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300号 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学位科
欢迎垂询,欢迎报考!
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200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