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体育学院2008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一、报考学位类别名称与代码
1.报考学位类别名称:体育硕士
2.报考学位类别代码:540100
二、招生学科领域与名额
1.招生学科领域: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竞赛组织
2.招生名额:50人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1.200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具有体育运动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或者2003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具有“运动健将”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的在职人员。
2.专科毕业者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本院当年招生名额的10%。
3.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对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的招收办法
针对优秀运动员、教练员的培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体育硕士专业学位从2006年开始对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实行单独招生。具体办法如下:
1.招收对象
2000年以后,在全国成年组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运动员或具有运动健将以上称号的运动员;全国比赛仅限全运会、各单项全国联赛和全国锦标赛,比赛项目限全运会设项项目;
(2)国家级教练员,所执教运动员在2000年以后获全国比赛前六名,全国比赛仅限全运会、各单项全国联赛和全国锦标赛,执教项目限全运会设项项目;
(3)国际级裁判员,所获裁判等级项目限全运会设项项目。
2.录取办法
符合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条件的考生参加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以后,经“教指委”审核后,实行单独录取。录取规模不超过本院当年招生名额的20%。
(三)报名方法
1.全国联考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首先,所有报考者须在有关考区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陆指定网站,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缴纳报名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2. 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上、中旬。现场确认时间原则上安排在7月18日-21日。
具体时间请于6月30日后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址(http://www.cdgdc.edu.cn/zz08.html)公布。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照相、缴费及确认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3.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的条件,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4.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经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后,在复试时交我院进行资格审查并留存。
5.特别提示:考生在哪里报名即在哪里参加考试!
四、资格审查
1.资格自审:考生须对照我院2008年公布的报名条件和招生学科领域进行资格自审。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我院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考生将资格审查表和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于复试时提交我院研究生部。我院将在复试报到时对达到复试要求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院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不退报名考试费。
3.符合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条件的考生除须按照正常程序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参加初试外,还须将“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攻读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资格审查表”(可在我部网站下载)于11月1日前邮寄至我部。
五、考试科目和时间
1.初试:为全国联考,统一命题,统一考试。考试科目与时间如下:
初试地点由有关省(市、区)学位办公室统一安排。具体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由我院自行命题、自行组织;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录取
录取分数线在全国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由我院自行划定,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七、其它
1.学制:一般为2年。
2.学费:13000元/年,两年共26000元。
3.学位: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硕士论文答辩者授予体育硕士学位。
4.授课形式与时间:一般采取寒暑假或阶段性集中授课。
5.2008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准考证》由考生在报名网址下载,时间为2008年9月29日至10月20日。
6.报名费:160元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10-82099034
邮寄地址:北京市北三环西路11号首都体育学院研究生部
邮编:100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