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08年在职攻读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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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08年在职攻读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武汉理工大学二○○八年

  关于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规定

  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类别

  武汉理工大学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共有五类,具体如下:

  1.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全校现有21个招生领域,详见招生简章。

  2.在职人员攻读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

  3.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4.在职人员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全校现有美术、艺术设计两个招生领域

  5.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校现有11个招生专业,详见招生简章。

  二、报考条件

  1.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5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4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学历。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矿业工程、工业设计工程、交通运输工程不得超过该领域当年录取人数的20%)。

  2.在职人员攻读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报考条件

  200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国有大中型企业管理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3.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报考条件

  200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4.在职人员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报考条件

  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或者2003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有5年(含)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创作或表演奖励者也可报考。

  专科毕业者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10%。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5.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报考条件

  200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的高等院校基础课、公共课(含“两课”、体育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专业课教师以及高职、高专、新升格院校教师。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200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在高等学校从事一线学生工作满2年的专职辅导员,经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会同人事部门推荐,可报考“思想政治教育(高校辅导员)”专业,其资格审查表须由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两部门公章。

  从事国防教育教学的教师,可报考高等教育学(国防教育)”专业。

  考生必须报考与本职教学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

  除因其它院校没有所报考学科、专业,或本地区无可选择院校等原因,考生一般不得报考本校。

  三、资格审查

  我校今年报名时,考生需要进行报考资格自审,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仔细核对本人报名信息,并在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考生应妥善保存好资格审查表,于复试时连同其他相关材料提交研究生院(筹)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www.cscse.edu.cn)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复试前,研究生院(筹)将对上线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考生须提供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报名时间和方法

  专业硕士学位的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国家“学位中心”将在6月30日前在网址为: www.cdgdc.edu.cn/zz08.html公布全国各考区联考网报时间和网地。各地报考我校专业硕士学位的考生可登录该网站,查询本人所属省份网上报名的网址、相关要求及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上、中旬(具体时间和网址由教育部“学位中心”6月30日之前在“学位中心”网站:www.cdgdc.edu.cn/zz08.html上公布)。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8日至21日。由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后的信息,由其本人负责,一律不再更改。

  五、考试时间

  1.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考试时间

  (1)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简称“GCT”联考),考试时间为10月26日上午8:30-11:30。

  (2)专业课考试和面试的考试时间由学校确定。

  其中,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简称“GCT”联考)属全国联考。

  2.在职人员攻读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考试时间

  (1)综合能力,考试时间为10月25日上午8:30-11:30。

  (2)英语,考试时间为10月25日下午14:30-17:00。

  (3)政治理论考试和面试的考试时间由学校确定。

  其中,综合能力、英语考试为全国联考。

  3.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考试时间

  (1)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考试时间为10月25日上午8:30-

  11:30。

  (2)英语,考试时间为10月25日下午14:30-17:00。

  (3)公共管理基础,考试时间为10月26日上午8:30-11:30。

  (4)政治理论考试和面试的考试时间由学校确定。

  其中,综合知识、英语、公共管理基础三门课考试为全国联考。

  4.在职人员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考试时间

  (1)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考试时间为10月25日上午

  8:30-11:30。

  (2)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政治理论的考试时间由学校确定。

  其中,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为全国联考。

  5.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考试时间

  (1)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简称“GCT”联考),考试时间为10月26日上午8:30-11:30。

  (2)专业课及专业基础课,10月26日下午14:30-17:30。

  (3)政治理论考试和面试的考试时间由学校确定。

  其中,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简称“GCT”联考)属全国联考,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考试由各学院自行命题,但按以上规定时间由考点统一组织。

  学校组织的专业课和政治课考试时间和方式由学校统一安排,请各位考生注意学校和相关学院的通知。

  六、其他相关事项

  根据国家“学位中心”的有关精神,工程硕士的“GCT”联考成绩两年有效。持有2007年“GCT”联考有效成绩的工程硕士考生,若GCT成绩达到我校2007年录取的资格线并符合2008年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报名条件者(必须有学士学位),可向我校提出报名申请,并参加2008年我校相关领域的专业课考试和面试(不接受项目管理工程领域考生申请)。相关要求和安排可访问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筹)网站。

  七、招生人数

  根据学位办[2008]33号文件精神,我校各学位类别招生人数如下:

学位类别

招生人数

工程硕士

各领域招生人数自定(项目管理100人)

工商管理硕士(MBA)

150人

公共管理硕士(MPA)

65人

艺术硕士(MFA)

50人

高等学校教师

高等教育学(国防教育)20人,思想政治教育(高校辅导员)15人,其他各专业每专业5人,共85人。

  八、联系方式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珞狮南路122号 邮政编码:430070

  联系部门:武汉理工大学专业学位办公室 电话:027-87651409

  网址:public.whut.edu.cn/gd/access/index.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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