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中科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计划在材料物理与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2个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50名,其中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25名。
我所研究生主要以硕士入学方式招收,以硕博连读方式培养。截至2008年9月,全所共有在学研究生113人。预计2010年在学研究生将达到300人的规模。
我所热切希望相关高校为我所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所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一、接受推免生专业目录(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正式批准数为准)
学科、专业名称及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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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收统考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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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推免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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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01 材料物理与化学
01 功能材料与纳米器件
02 磁性材料与先进机电装备
03 表面工程与再制造
04 燃料电池与新能源技术 |
25 人 |
25 人 |
070305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01 高分子合成与改性
02 聚合物结构与性能
03 功能与高性能高分子
04 高分子加工
05 特种纤维及复合材料 |
二、推免生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所在学校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综合排名进入所在学校规定的推免比例范围,占用母校推荐免试生名额;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为科学事业献身的精神,有较好的科研潜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3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三、推荐推免生程序
1、我所按照国家教育部规定,通过网络等方式公布2009年接收推免硕士生信息;
2、依据我所公布的接收推免硕士生信息,符合申请条件、愿意来我所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可直接向学校提交申请,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3、学校按照规定进行综合测评,择优确定初选名单;
4、通过初选的学生,要填写教育部统一制定格式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见附表,以下简称《推免生登记表》),经院(系)推荐工作小组审核盖章后,报本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5、学校将审定的名单在各院(系)和校内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对有异议的学生,学校要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如无异议,由学校报省级招办备案。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6、省招办按照有关规定核查《推免生登记表》,并加盖公章。
四、接收推免生程序
1、我所在网上公布接收推免生的具体要求和预计人数。
2、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向我所研究生部提交有关申请材料。与此同时,申请人必须事先在《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推荐免试生申请系统》(http://admission.gucas.ac.cn)进行网上申请。
3、我所对推免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在收到推荐材料的5个工作日之内,向申请者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
4、我所对推免生进行复试。经复试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7天以上,无异议的由研究生部通知推免生本人及所在单位。
5、考生被接收为推免生后,需在教育部规定的网报时间参加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未参加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的,推荐免试资格不予保留。
6、被接收的推免生参加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后,需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否则推荐免试资格不予保留。
7、对拟录取推免生,政审通过后与统考生一起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推免生申请材料
(一)必须提交的材料
1、在中科院研究生院网上报名后下载经本人亲笔签名的《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申请推荐免试生信息表》、经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或学校提供的其他推荐免试申请表);
2、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3年所修课程成绩单(5年制的提供前4年课程成绩单);
3、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TOEFL或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1寸正身免冠照片3张。
(二)自愿提供的材料
1、专家推荐书;
2、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或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3、大学期间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4、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它材料。
六、推免生复试内容
我所将在10月中旬统一组织推免生来所复试。主要内容:
1、英语水平测试。以翻译、阅读和听力等形式,进行专业和非专业的英语语言交流;
2、专业知识面试。复试小组分别对考生进行物理或化学专业基础知识面试;
3、综合能力测评。每位推免生向复试小组作5分钟的自我报告,主要报告个人基本情况、课程学习情况、在校期间参加课程实验和科研实习情况等;
4、健康检查和政治审查。
七、接收推免生的其它事项
1、推免生须在复试前将所有申请材料提交我所研究生部,我所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推免生的各项复试具体事宜。
2、推免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来所参加复试,通过复试且各类材料完备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予以确认。
3、推免生来所复试,我所可免费安排入住2人间研究生公寓,凭票由我所按火车硬座标准支付单程车费,统一安排健康检查等事宜。
八、联系方式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庄市大道519号
邮 编:315201
网 址:http://www.nimte.ac.cn
职能部门:研究生部
联 系 人:柳爱平、范文君
电 话:0574-87911122
传 真:0574-87910728
E - m a i l:hr@nimte.ac.cn ,wjfan@nimte.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