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生说明
(一)我校招收硕士生种类及选拔方法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分国家计划内与计划外两类,计划内招生分定向与非定向两类。计划外招生分委托培养与自筹经费两类。其中,委托培养硕士生,是招生单位受用人单位委托招收的硕士生,主要招收有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满足国家计划服务范围以外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其他方面的要求。委托培养硕士生录取时由学校与委托单位及考生本人签订委托培养合同,规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委托培养硕士生的培养经费由委培单位提供,硕士生毕业后回到委培单位工作。自筹经费研究生培养经费由培养单位及考生本人共同负担。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选拔。初试由教育部组织,省(区、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和各招生单位实施,因而又称为全国统一考试,复试由招生单位进行。
我校接收教育部规定的高等院校推荐免试考生,被推荐免试的考生,经我校考查后决定是否接受其为免初试生,对接受的推荐免试生由学校进行复试。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或应届本科毕业生;
(2)以同等学力报考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大专(国民教育系列)毕业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在所报考专业(或相关专业)专升本,并已取得专升本主干课程合格成绩8门以上(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已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英语四级成绩450分,有效期5年);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研究生毕业的在职人员应作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研究生报考。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身体健康
(三)报名
10月中旬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报名网站yz.chsi.com.cn或yz.chsi.cn(具体报名时间及网址以教育部通知为准),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11月中旬考生到省级招办指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缴费、照像。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时均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学历证明。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身份证报名;在职人员须持毕业证书、身份证报名;报名后,学校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核发准考证。
(四)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考试时间由教育部公布。考试地点由各报名点确定。我校入学考试初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外国语、业务课1(数学等)和业务课2.具体为:
1、公共考试科目:政治理论课、外国语、数学。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2、联考或统考科目:金融学基础(金融学联考)、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专业基础、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法律硕士联考)、法律硕士联考综合(法律硕士联考)、英语(MBA联考)、综合能力(MBA联考)由教育部或联考承办单位统一命题。
3、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日语、德语、法语、英语(二外)、马克思主义哲学、综合日语、艺术设计理论、政治学、法理学、综合英语和业务课2由我校自行命题。
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
(五)录取
录取工作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对于用人单位推荐作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可在符合录取要求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六)报考费用
考生报考的报名费、体检费、往返路费和食宿费,均由本人自理。
(七)学习期限
学制2.5年。
(八)学习期间待遇
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九)择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工作。非定向、自筹经费研究生由学生自行选择工作单位,学校可按政策予以推荐。研究生招生政策以教育部招生公告为准。
(十)浙江工商大学2009年硕士生招生人数说明
2008年我校实际招生数为600名,除工商管理硕士和法律硕士外所有考生均录取为计划内(公费)硕士研究生。所附表格中,各专业招生人数为2008年的实际招生人数,2009年具体招生数以教育部下达的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28877235 28877234
联系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部招生办
邮编:310018
网址:http://yjs.zjgsu.edu.cn
(十二)2009年浙江工商大学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复习参考书
2009年浙江工商大学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初试考试科目复习参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