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业大学简介
北京工业大学创建于1960年,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理、工、经、管、文、法、艺术相结合的多科性研究教学型大学,是北京市属进入国家“211工程”的重点大学。1981年成为第一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85年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校园环境优美,交通便利。我校体育馆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羽毛球、艺术体操比赛场馆。
学校设有16个二级学院,8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7个二级学科博士点,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8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和18个工程硕士培养领域及MBA专业学位授权,13个博士后流动站。拥有材料学、光学、结构工程3个国家重点学科、14个北京市重点学科、18个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现有新型功能材料、传热强化与过程节能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产学研激光技术中心、中德激光技术中心、精密超精密加工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数字社区工程中心、汽车结构部件先进制造技术教育部工程中心、国家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及20个北京市实验室或研究基地。2005年建成了教育部研究生 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工程实训平台”暨“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
学校拥有实力雄厚的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520人,其中院士8名(左铁镛 中国工程院院士 材料学和循环经济学专家;张泽 中国科学院院士 材料学与凝聚态物理学专家;李京文 中国工程院院士 经济学及管理学专家;张杰 中国工程院院士 水质科学与水环境恢复专家;周锡元 中国科学院院士 抗震与结构工程专家;曾毅 中国科学院院士 病毒学专家;张在明 中国工程院院士 勘查设计和岩土工程专家;沈昌祥 中国工程院院士 国家信息化和密码学专家),正高288人,副高742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6%,有博士导师198人,硕士导师750人,具有博士学位的导师占导师总数的61%.现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3人,北京市特聘教授9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3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5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6人,“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1人、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1个,北京市学术创新团队16个。学校十分重视基础性研究和高新技术研究,承担了一批诸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973计划、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等国家和北京市重点项目。2007年到校科研经费达3.8亿元。2003——2007年,我校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奖7项。2005年,我校申请国家发明专利120项,列全国高校23名,获得发明专利授权37项,列全国高校24名。2006年,我校被SCI、EI收录论文270篇,列全国高校32位。目前,我校已经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2篇,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奖2篇。
学校自1978年开始招收研究生以来,已经为国家各行各业培养了8000多名硕士及博士研究生。现有在校研究生5000余人。在“立足北京、融入北京、辐射全国、面向世界”的办学定位思想指导下,北京工业大学已经成为北京市高素质、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基地和科技创新与研究开发基地。
热忱欢迎广大有志于献身祖国和首都建设事业的朋友们报考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
北京工业大学200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09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报考我校机械工程与应用电子技术等15个学院(应用数理学院、嵌入式系统重点实验室、高等教育研究所除外)部分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除应具备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即(一)中的第2条的(3)的要求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2、在国内外重要刊物或国际会议上公开发表本学科领域1篇以上学术论文。
注:1、此项条件涉及到的招生专业已在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注明;
2、此项条件涉及的同等学力考生,需在网上报名前咨询所报考的学院,经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后再进行网报。
(三)、录取类别
1、非定向:户口和档案转入北京工业大学,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2、定向:户口和档案不转入北京工业大学,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3、委托培养:户口和档案不转入北京工业大学,培养费由委托单位负担,毕业后回到委托培养单位工作;
4、自筹经费:户口和档案转入北京工业大学,培养费部分由本人负担,毕业后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对于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的硕士生须在录取前由用人单位及本人与我校签订相应的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培养硕士生协议书。
(四)、推荐免试
我校招收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等院校所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条件及推荐办法由所在学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并执行。
我校各招生学科接收推荐免试考生的人数占该学科招生总数的15%左右。
(五)、工商管理硕士(MBA)
详见我校《北京工业大学2009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
(六)、单独考试
我校采取与用人单位签订委托培养协议的方式,招收单独考试研究生,考生报考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硕士学位后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的在职人员,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凡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前须填写《北京工业大学单独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提交至相关学院教学秘书。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网上报名。有关单独考试考生的报名审批程序等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