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法学综合》考试大纲
适用专业:030101 法学理论 030104 刑法学 030105 民商法学 030107 经济法学 03010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030109 国际法学
第一部分 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一、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
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二、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三、试卷的内容结构
宪 法 50%
行政法 50%
法理学 50%
四、试卷的题型结构
简答题 80%
论述题 30%
案例分析题 40%
第二部分 考察的知识及范围
宪法
一、考试基本要求
了解宪法学的历史发展,不同学派及其基本理论观点;了解我国当代宪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制度;掌握宪法学的一般原理、原则;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变迁;熟悉我国宪法的有关具体规定及其含义;了解国家的基本制度;明确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了解国家机构的构成;了解宪法相关法的规定。能够结合宪法文本的相关规定运用宪法学的理论、观点和方法,观察和评析中国法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现实问题、有关宪法现象、宪法事例或宪法问题。
二、考试内容和考试要求
(一)宪法的基本理论
了解:宪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宪法产生的条件,旧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新中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现行宪法的基本特点与修正内容,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与法律的关系,宪法作用,宪法渊源,宪法结构,宪法效力,宪法规范,宪政的含义与特征。
理解: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和权力制约原则及其在我国宪法上的具体表现。
熟悉:现行宪法的基本特点与修改内容、宪法的基本原则,并能够结合宪法文本的相关规定分析和评价有关宪法现象、宪法事例或宪法问题。
1.宪法的概念
宪法的定义、特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宪法与法律的关系;宪法的分类和宪法产生的条件;旧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新中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宪政的含义与特征以及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2.宪法的历史发展
近代意义宪法的产生;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旧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新中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现行宪法的基本特点与修正内容)。
3.宪法的基本原则
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权力制约原则及其在我国宪法上的具体表现。
4.宪法的作用
宪法的一般功能;宪法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的作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
5.宪法的渊源与宪法典的结构
宪法的渊源(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国际条约);宪法典的结构(序言的效力;正文;附则)。
6.宪法规范
宪法规范的概念和主要特点(根本性;最高权威性;原则性;纲领性;相对稳定性);宪法规范的分类(确认性规范;禁止性规范;权利性规范与义务性规范;程序性规范)。
7.宪法效力
宪法效力的概念;宪法效力的表现;宪法与条约关系。
(二)国家的基本制度(上)
了解:我国的国家性质,人民民主专政的内涵以及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爱国统一战线、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国家的基本文化制度的内容。
理解: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私有财产权的宪法保障,我国宪法关于文化制度的规定。
熟悉: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基本文化制度的一般原理,并能够具体运用。
1.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人民民主专政的概念与性质;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特色(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爱国统一战线)。
2.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者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三资”企业);国家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和公民合法私有财产。
3.国家的基本文化制度
文化制度的概念与特点;我国宪法关于基本文化制度的规定;我国宪法中关于公民道德教育的规定。
(三)国家的基本制度(下)
了解:政权组织形式的含义与分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选举制度、国家结构形式的含义,单一制和联邦制的含义与特征,我国实行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特点和原因,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的含义和特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含义。
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征,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直接和间接选举的组织与程序,我国的行政区划,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的概念与特征,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制度,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性质。
熟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地位与作用、选举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任务并能够结合《宪法》、《选举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分析有关的宪法案例、宪法事例或法条。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政权组织形式的概念与种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概念与特点。
2.选举制度
选举制度的概念;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举权的平等性原则;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秘密投票原则);我国选举的组织与程序(选举的组织;划分选区和选民登记;候选人制度;投票选举;对代表的罢免和补选);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选举的物质保障和法律保障(对破坏选举的制裁)。
3.国家结构形式
国家结构形式概念;我国是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我国的行政区域划分。
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概念;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
5.特别行政区制度
特别行政区的概念和特点;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特别行政区政府;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关);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制度(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予以保留的原有法律;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适用于特别行政区的全国性法律)。
6.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含义和特点;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
(四)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了解:公民与国籍的含义,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的一般原理,人权与公民权的含义,基本义务的含义与主要内容。
理解: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的概念、内容与特点。
熟悉:公民基本权利的一般原理和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主要特点,并结合宪法文本和相关法律规定分析有关的宪法案例、宪法事例或法条。
1.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概述
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的概念;基本权利效力;基本权利限制界限;基本权利与人权;2004年修宪载入“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意义;我国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主要特点(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广泛性;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现实性;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2.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六项政治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生命权;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社会经济权利(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获得物质帮助权);文化教育权利(受教育的权利;文化权利和自由);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
3.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基本义务的概念与特点;我国公民基本义务的主要内容(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其他基本义务)。
(五)国家机构
了解:宪法与国家机构的关系、国家机构特征,我国宪法关于国家机构的活动原则与划分。
理解: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不同国家机构的组成、任期、职权、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职权和基本制度,审判中的宪法原则,人民检察院的组织体系、领导体制和职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相互关系。
熟悉:国家机构的活动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家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宪法地位,并能够结合宪法文本分析有关的宪法案例、宪法事例。
1.国家机构概述
国家机构的概念和分类;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社会主义法治原则;责任制原则;联系群众、为人民服务原则;精简和效率原则)。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性质和地位;组成和任期;职权;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全国人大常委会(性质和地位;组成和任期;职权;会议制度与工作程序);全国人大各委员会(专门委员会;调查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权利;义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性质和地位;产生和任期;职权;职位的补缺。
4.国务院
性质和地位;组成和任期(国务院的组成 国务院的任期);领导体制(总理负责制;会议制度);职权;国务院所属各部、各委员会(各部、各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领导体制和职权);审计机关。
5.中央军事委员会
性质和地位;组成和任期;领导体制。
6.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性质和地位;组成和任期;职权;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专门委员会和调查委员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性质、地位、组成和任期;职权;会议制度);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权利;义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性质和地位;组成、任期和领导体制;职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派出机关)。
7.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的组织与制度(性质和任务;组织体系;职权);人民检察院的组织与制度(性质和任务;组织体系;职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机关的关系。
(六)宪法的实施及其保障
了解:宪法实施的特征与意义,宪法修改,宪法解释。
理解:宪法修改的程序,宪法实施保障的内容,宪法实施保障的基本方式,我国的宪法实施保障机制。
熟悉:宪法解释的原则和方法,宪法修改的程序,宪法实施保障的体制,并运用宪法文本和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分析现实生活中出现的宪法问题或相关的宪法事例。
1.宪法实施概述
宪法实施的概念(宪法实施的含义;宪法的执行和宪法的适用;宪法的遵守);宪法实施的主要特点(广泛性和综合性;最高性和原则性;直接性和间接性)。
2.宪法的修改
宪法修改的含义宪法修改的方式(全面修改和部分修改);宪法修改的程序(提案、先决投票、起草和公布通过公布)。
3.宪法的解释
宪法解释的机关;宪法解释的原则;宪法解释的方法;宪法解释的程序。
4.宪法实施的保障
宪法实施保障的内容(保障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合宪性;保障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各政党、武装力量、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全体公民行为的合宪性);宪法实施保障的体制(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宪法实施保障的基本方式(事先审查和事后审查;附带性审查和宪法控诉);我国的宪法实施保障的基本体制。
行政法
一、考试基本要求
了解行政法学的历史发展,不同学派及其基本理论观点;了解我国当代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制度;掌握行政法学的一般原理、原则;中国行政法制度、行政法学的历史发展变迁;行政法主体的基本原理及行政主体的概念、形态;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及其权利义务;行政行为的基本原理及行政行为的分类、模式;行政程序的价值及主要制度;行政复议制度;行政赔偿制度;行政诉讼的一般理论及法律规定。熟悉我国《立法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主要行政法律、法规。运用行政法学的理论、观点和方法观察和分析法律现实问题以及运用行政法学知识解决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司法和行政诉讼等领域中的法律问题。
二、考试内容和考试要求
(一)行政法基本理论
要求了解行政法学的研究对象及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
1.行政法的概念与特征
理解行政法的基本含义及其特征,包括形式方面和内容方面的特征。
2.行政法的渊源
理解行政法的渊源的含义,了解行政法的一般渊源与特殊渊源的区分。
3.行政法的分类
明确行政法的不同分类和不同模式的法律特点。
4.行政法学的历史发展
认识行政法学的历史发展和流派;我国行政法学的历史发展的脉络,尤其是进入二十一世纪后我国行政法学的变化和进步。
5.行政法的地位与功能
明确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及其作用。
6、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理解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概念,明确行政法基本原则的作用;了解合法性原则和合理性原则的内容;了解程序正当、诚实守信原则的内容。
(二)行政法主体理论
要求了解行政法律关系的基本概念,法律特质,了解行政法主体的不同表现形式及其相互关系。
1.行政法主体
理解行政法主体的概念、种类;了解行政法主体的特征。
2.行政主体
理解行政主体的概念、性质和特征;了解行政组织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了解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与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的区别,其性质和基本形态;了解国务院行政机构的种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的设置与编制,派出机关与派出机构的区别。
3.公务员
结合《公务员法》学习,明确公务员的概念和范围;公务员的基本管理制度;行政职务关系的含义及基本内容;明确公务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4.行政相对人
理解行政相对人的概念、范围;明确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三)行政行为理论
要求理解行政行为成立要件和合法要件,行政行为的效力内容;掌握行政行为的分类和行为模式划分的意义和特点;了解行政相关行为的形态和特点。
1.行政行为
理解行政行为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2.行政行为的效力内容
明确行政行为的效力内容。
3.行政行为的类型与模式
明确行政行为的分类标准和行政行为模式的划分以及各自的法律特性。
4.行政行为的成立与合法要件
明确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和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5.行政行为的无效、撤消与废止
认识行政行为的无效、行政行为的撤消、行政行为的废止及其法律结果的基本条件和形态。
6.行政立法行为
结合《立法法》学习,了解行政立法的概念、特征以及行政立法的分类标准及其不同特点;行政法规和国务院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以及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和命令的制定权限、制定程序、监督程序。
7.行政规范性文件行为
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基本含义,了解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行为的特点和规则。
8.行政许可行为
了解行政许可的概念、特征、种类和程序;结合《行政许可法》学习,了解行政许可的原则、范围、设定权划分;设定行政许可与市场调节、个体自主、社会自律的关系;行政许可的申请与受理程序、审查与决定程序、期限,听证程序、变更与延续程序,普通许可实施程序与特别许可实施程序的区别,行政许可的费用制度,行政许可被授予人的法定公共义务;熟悉并能够分析解决行政许可授予过程和监督检查过程中的行政行为合法性问题,对行政许可的撤销和注销、行政许可诉讼问题以及行政许可中的赔偿和补偿问题。
9.行政处罚行为
结合《行政处罚法》学习,了解行政处罚的概念、特征、种类与形式和原则;行政处罚的设定和行政处罚的委托;了解行政处罚的管辖、法律适用、处罚决定程序和实施程序规则;治安处罚的适用和处罚程序。
10.行政强制行为
结合《行政强制法》学习,了解行政强制的概念、特征、种类;明确行政强制与行政处罚、行政诉讼强制等相关概念的区别;了解强制措施、强制执行的概念、种类及相关制度;《行政强制法》的原则、调整范围及例外;行政强制的设定及设定行政强制的事前论证和实施中的评估程序;代履行以及代履行的范围。
11.行政征收行为
结合《物权法》相关内容的学习,了解行政征收的概念、特征、种类;明确行政征收的意义和基本规则;与行政征用的区别;了解行政征收和行政征用的相关法律规定。
12.行政规划行为
了解行政规划的概念、特征、种类;明确行政规划的意义和基本规则。
13.行政裁决行为
了解行政裁决的概念、特征及表现形式;掌握行政裁决的应用规则。
14.行政合同
了解行政合同的概念、特征、种类与作用以及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区别;了解行政合同的缔结和订立方式、履行的原则;行政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熟悉并能够运用行政合同原理判断是否为行政合同及其合法性。
15.行政指导
了解行政指导的概念、特征、种类;明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健全行政指导制度的必要性。
16.行政事实行为
了解行政事实行为的概念、行政事实行为的特征;行政事实行为的分类、基本形式及其与行政行为的关系;了解对行政事实行为的行政责任。
(四)行政程序
要求了解行政程序的意义和作用,掌握行政程序法的主要制度和规则。
1.行政程序
了解行政程序的意义、概念、种类和基本原则。
2.行政听证
了解行政听证的概念、特点、应用范围和基本规则;熟悉并能够分析解决行政听证程序合法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3.政府信息公开
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意义,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公开的方式;能够分析判断行政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决定的合法性。
4.说明理由制度
了解行政行为说明理由的法律特点、内容及规则;不说明理由或的错误说明理由的行政行为的效力。
5.行政程序的其他制度
了解回避制度、审裁分离制度、案卷制度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规则。
(五)行政监督与行政救济
要求了解行政法制监督制度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规则;掌握行政救济制度及不同救济途径的特点和相互关系;了解行政诉讼的诉权设置,基本程序规则和程序设计原理。
1.行政法制监督
了解行政监督和行政法制监督的概念,了解行政监督和行政法制监督的区别与联系;了解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及其种类,行政监督的内容。
2.行政救济
明确行政救济的概念、特征;了解行政救济的不同途径及相互关系。
3.行政复议
结合《行政复议法》学习,明确行政复议的概念、特征、基本原则;了解行政复议参加人的概念及复议申请人、复议被申请人、第三人和复议代理人的资格及其他具体规定;了解行政复议的范围和管辖及程序规定;行政复议的功能,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具体行政行为在行政复议期间的执行力,行政复议的决定类型,行政复议指导和监督;了解法行政复议的申请、受理、审理和举证责任、对行政规定和行政依据争议的审查和处理、行政复议的决定和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等法律规范。
4.行政赔偿
结合《国家赔偿法》学习,明确行政赔偿概念、特征(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行政赔偿与民事赔偿、行政赔偿与司法赔偿)和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了解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和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确认规则;了解行政赔偿的范围,对侵犯人身权的行政赔偿,对侵犯财产权的行政赔偿范围和国家不予赔偿的情形;明确行政赔偿请求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划分;了解行政赔偿程序中行政赔偿请求的提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受案与处理以及行政追偿程序;了解行政赔偿的方式及标准。
5.行政诉讼原理
明确行政争议和行政诉讼以及行政诉讼法的概念;了解行政诉讼的一般原则和我国行政诉讼的法定原则以及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行政诉讼法的渊源和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目的。
6.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了解受案范围的一般原理,我国受理的行政案件和不予受理的行政案件。
7.行政诉讼的管辖
了解行政诉讼管辖的含义;明确行政诉讼中地域管辖、级别管辖的划分等规则;裁定管辖的几种情况(移送管辖、指定管辖、移转管辖、管辖权异议);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以及共同管辖及具体适用。
8.行政诉讼参加人
明确行政诉讼参加人的含义及其种类;明确行政诉讼的原告、被告资格及其转移的条件;明确什么是共同诉讼,共同原告、共同被告的法律地位;明确什么是第三人,第三人的法律地位。
9.行政诉讼的诉讼代理人
明确行政诉讼代理人的含义、特征,行政诉讼中的法定代理、委托代理及指定代理。
10.行政诉讼证据
明确行政诉讼证据的特点、种类,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和分配规则以及举证期限,行政诉讼证据的调取、收集和保全以及行政诉讼证据的审查、采用规则。
11.行政诉讼程序
明确起诉、受理的条件;了解一审程序规则,二审程序规则,审判监督程序和执行程序规则;了解涉外行政诉讼的一般原则和程序规定,对外送达方式与诉讼时限规定。
12.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
明确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规则(法律、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是行政审判的依据;规章的参照适用;其他规范性文件在行政诉讼中的地位;人民法院对司法解释的援引)行政诉讼法律冲突的适用规则的概念及适用规则;WTO规则的适用问题;处理法律规范冲突的若干规则。
13.行政诉讼的判决
了解具体的行政判决种类、具体的裁定种类、具体的决定种类;了解行政诉讼判决、裁定和决定的运用;被告在一审期间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处理;具体行政行为的停止执行问题;行政诉讼的执行与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含义、适用范围以及执行程序。
14.行政附带民事诉讼
了解行政附带民事诉讼范围和诉讼程序;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程序运用。
15.涉外行政诉讼
了解涉外行政诉讼的特征和原则(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涉外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
法理学
第一编 法学导论
法学的研究对象;法学的历史;法理学释义。
第二编 法的本体
第一章法的概念
法、法律的语义分析;法的基本特征;法的本质;法的作用。
第二章法的渊源、形式和效力
法的渊源;法的形式;法的分类;法的效力。
第三章法的要素
法律概念;法律规则;法律原则。
第四章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的释义;法律部门及其划分标准;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第五章权利和义务
权利和义务概念;权利和义务的分类;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第六章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的概念
第七章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的概念和分类;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法律事实。
第八章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释义;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法律责任的承担。
第九章法律程序
正当程序
第三编 法的起源和发展
第十章法的历史
法的历史类型
第十一章法律演进与法律发展
法律的演进与发展的历史规律;法律继承;法律移植;法制改革;当代中国的法律发展。
第四编 法的运行
第十二章法的制定
立法的概念;立法体制;立法过程和立法程序;立法的原则
第十三章法的实施
守法;执法;司法
第十四章法律方法
法律推理;法律解释。
第五编 法的价值
第十五章法的价值概述
法的价值释义;法的价值体系;法的价值的冲突与整合。
第十六章法与秩序
秩序的释义;法对秩序的维护作用。
第十七章法与自由
自由的释义;法对自由的确认和保障。
第十八章法与效率
效率的释义;法对效率的促进作用。
第十九章法与正义
正义的释义;法对正义的实现作用。
第二十章法与人权
人权的概念;中国的社会主义人权纲领与人权事业;法对人权的保护作用。
第六编 法与社会
第二十一章法与经济
法与生产方式;法与市场经济。
第二十二章法与政治
法与政治的一般原理;法与国家;执政党政策与国家法律。
第二十三章法与文化
法与文化的一般原理;法与道德;法与宗教;法律文化。
第二十四章法与法治国家
法治的概念;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形成与发展;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特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