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是以研究法律科学为主的专门学院,现设有 6 个法律科学研究中心:1.环境法学研究中心;2.刑事法学研究中心;3.宪法行政法学研究中心;4.民法与经济法学研究中心:5.理论法学研究中心;6.东南亚法与国际法研究中心。设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硕士点,是目前云南省唯一具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硕士招生资格的学院。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依托理工科优势,办成特色突出的法学院,继续做强做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法的理论与应用研究,积极进行法学之间、法学与其他学科之间的交叉学科研究。学院设有法律援助中心,有相当一部分教师、研究生是法律援助中心的主要成员。
学院现有教职工 48 人,其中教授 3 人,副教授 14 人,兼职教授 2 人。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 3 人、硕士学位 32 人,在读博士多人,平均年龄 34 岁,梯队合理,是一支高学历、非常年轻的教学和科研队伍,发展潜力巨大。
学院目前有高校中一流的模拟法庭设施和视听电教设备,依照正规法庭样式设计,能完全真实地再现法庭实况,具有优质实践教学效果。同时还可用于主办各类国际国内学术会议、讲座,进行多媒体教学。学院专门配置有研究生教学实验室,每个座位均配备电脑,能够非常方便地资料检索、上网查阅和对外交流。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简介: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环境保护的需要,主要侧重于与可持续发展有关的政策、立法与实施方向的研究,集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等多学科知识为一体的法学硕士学位点,旨在培养具有较完善的知识结构、创新意识强、心理素质好的复合型法学人才,重在国内环境法、国际环境法、比较环境法、环境立法、环境政策与环境行政等方面对学生进行全面系统的理论和实践知识培养。
主要研究方向:
1 、中国环境法
中国环境法的发展史、体系、基本理论、原则和制度,中国环境法的法律责任和环境纠纷处理,中国环境的立法和执法,中国防治环境污染和保护环境资源的法规。
2 、国际环境法
国际环境法的基本理论、原则、制度、渊源和体系,国际环境法的实施,主要的国际环境条约、环境组织,国际环境外交,国际环境纠纷的处理。
3 、比较环境法
各国环境法的基本理论、原则、制度、体系的比较,各国环境法立法和执法的比较,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俄罗斯、欧盟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法。
4 、环境法和环境政策
环境政策和环境法的关系,政策科学和环境政策的基本理论、原则、表现形式和体系,环境政策的制定、评价和实施,中国的环境经济、技术、社会、行政和国际政策,各国环境政策的比较研究,环境与发展的理论与战略。
5 、环境法和环境行政
环境行政和环境法的关系,环境行政的基本理论、原则、模式、措施制度,环境行政体制和环境行政组织,环境规划、监督和各个领域的环境行政,各国环境行政的比较研究。
6 、生态资源法
生态资源法的发展过程和体系,生态与资源的关系,资源管理体制,生态资源法的基本理论、原则、制度和体系,生态资源法的法律责任和纠纷处理,土地资源法、森林资源法、草原法、矿产法、气候资源法、水资源法、野生动物资源法、旅游资源法等,各国生态资源法的比较研究。
7 、能源法
能源法的发展过程和体系,能源行政体制,能源法的基本理论、原则、制度和体系,能源法的法律责任和纠纷处理,节能法、电力法、石油天然气法、煤炭法、核能法(核电站法)等,各国能源法的比较研究。
8 、其他研究方向及其特点
主要有国际河流的环境法制管理、生物多样性法制保护、区域环境立法、环境行政(高原湖泊、流域的整治管理法)、资源安全法等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