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艺术学院是一所综合性高等艺术院校,办学历史悠久,教学经验丰富,师资力量雄厚,培养条件优越。现设有音乐学、美术学、设计艺术学等八个硕士点。2005年我院作为首批开展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教育试点单位之一,2008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30名(其中音乐、美术、艺术设计暂均按10名安排,各专业招生人数将视入学考试过线人数情况作相应调剂)艺术硕士。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条件
热爱本职工作,思想品行端正,综合素质好,业务能力较强,身心健康。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或者2003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有5年(含)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创作或表演奖励者也可报考。专科毕业者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10%。
二、报名方法、时间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08年7月1日——18日,现场报名时间为7月19日——21日。
报考者在网报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
考生既可在招生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三、考试科目、时间
1.初试:即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英语)
初试
-11:30
考生于2008年10月1日至24日上网(网址即网上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副本,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副本,在入场前换领准考证正本参加考试。
2.复试:科目①政治理论;②专业知识;③专业技能(包括口试)。
复试时间:2009年1月(具体时间和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视初试成绩另行通知)。
专业学位代码:550100 报名考试费:每门80元
四、 考前复习参考资料
1.初试,即入学资格考试:《2008年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全国联考纲及指南》(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8版)
2.政治理论:教育部高教学生司组织编写的《200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政治理论课复习指南》。
3.音乐专业知识(中西音乐史、和声与曲式)参考书目:《中国音乐通史简编》孙继南、周柱铨主编 山东教育出版社;《中国近现代音乐史》(第二次修订版) 汪毓和编著 人民音乐出版社;《西方音乐通史》于润洋主编 上海音乐出版社;《曲式与作品分析》吴祖强著 人民音乐出版社;《和声学教程》斯波索宾等著 人民音乐出版社。
作曲方向音乐专业知识(中西音乐史、管弦乐配器)参考书目:音乐史部分参考书目同上,《管弦乐法原理》 里姆斯基-科萨科夫著 人民音乐出版社;《交响配器法》 瓦西连科著 人民音乐出版社;《管弦乐法基础教程》 王宁编著 高等教育出版社。
4.美术专业知识(中外美术史)参考书目:《中国美术简史》中央美术学院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或中国青年出版社;《外国美术简史》中央美术学院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其中,中国书法专业知识(书法史论)参考书目:《书法史》丛文俊等编 江苏教育出版社;《大学书法》任平主编 西冷出版社。
5.艺术设计专业知识(中国工艺美术史、艺术设计理论)参考书目:《中国工艺美术史》田自秉著 东方出版中心;《设计概论(修订版)》荆雷编著 河北美术出版社 2007年版。
其中,传媒摄影方向专业知识参考书目:《传媒影响力》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新闻摄影教程》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五、音乐专业技能考试要求
1.声乐演唱
美声:①中国艺术歌曲1首 ②中国创作歌曲1首 ③外国艺术歌曲1首(原文) ④外国歌剧咏叹调1首(原文) ⑤自选歌曲1首。
民声:①中国古曲1首 ②原型民歌(含改编)1首 ③创作歌曲1首 ④中国歌剧咏叹调1首 ⑤自选歌曲1首。
2.管弦乐器演奏(小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巴松、小号、长号)
管乐:①古典时期乐曲1首 ②浪漫时期乐曲或近现代乐曲1首 ③高级练习曲1首 ④技巧性乐曲1首。
弦乐:①古典时期乐曲1首 ②浪漫时期乐曲或近现代乐曲1首 ③高级练习曲1首 ④三个八度的 三、六、八度双音音阶1条。
3.中国乐器演奏(二胡、笛子、唢呐、笙、琵琶、柳琴、扬琴)
①高级练习曲1首②大型乐曲1首③传统乐曲与现代创作乐曲3首。
4.键盘乐器演奏
钢琴:①练习曲2首②复调乐曲1首 ③中型乐曲1首④奏鸣曲式快板乐章(奏鸣曲或协奏曲)或大型变奏曲1首⑤中国乐曲1首。
手风琴:①复调乐曲1首 ②外国乐曲3首(斯卡拉蒂作品1首、单乐章乐曲1首、多乐章大型乐曲1首) ③中国乐曲1首。
5.作曲
根据所给动机或主题,发展成相当于奏鸣曲式呈示部规模的室内乐(如弦乐四重奏等)作品。
注:复试前需提交本人近期创作的大型音乐作品一部以上。
六、美术专业技能考试要求
1.中国画(山水、花鸟、写意人物、工笔重彩):专业技能含专业写生和专业创作、书法。
2.油画:专业技能含专业写生和专业创作。
3.版画:专业技能含素描写生和专业创作。
4.壁画:专业技能含素描写生和专业创作。
5.雕塑:专业技能含泥塑写生和专业创作。
6.中国书法:专业技能含书法临摹和书法创作。
注:复试时需提交本人近期作品(原作)6—8幅(其中不少于两幅创作),用于举办小型展示供综合评价。如发现非本人作品,成绩无效。
七、艺术设计专业技能考试要求
1.平面设计、广告设计运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进行专业设计。
2.装饰绘画、中国传统装饰元素、中国传统陶瓷艺术、公共环境设计、陈设与家具设计方向均采用手绘设计。
3.传媒摄影方向的专业技能测试为现场拍摄。
注:复试时需提交个人作品、各类获奖证书,用于举办小型展示供综合评价。如发现非本人作品,成绩无效。
八、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审查,由我院在考生复试时组织。考生须将现场确认时当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经相关部门签字、盖章后,交我院审查存档。
考生资格审查时须出示以下材料:资格审查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龄证明;本人艺术创作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证明),专科学历考生需提供省部级以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院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九、学制与学费
学制三年,学费共计45000元(每年15000元)。
有关事宜考生可登录我院网站查询或电话咨询。
电话:0531-86423607、86522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