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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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试卷库
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办法

一、招生学科(专业)及计划
招生学科(专业)
分学科(专业)拟招生计划
复试线
线上人数
复试比例
拟调剂
市政工程
14
国家线
9
1:1.5左右
12
 
建筑与土木工程(市政工程方向)(专业学位)
6
2
6
 
环境科学
2
0
3
 
环境工程
6
3
6
 
二、拟录取办法
(一)拟录取成绩确定
复试科目
复试内容
分值
考核时间
业务能力考核
英语听力
50
30分钟
专业笔试
100
2小时
综合素质考核
面试
150
20分钟
拟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二)拟录取办法
1考生的拟录取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听力成绩+专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总和,各专业按照拟录取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其中,笔试成绩不合格(少于60分)、或面试成绩不合格(少于90分)、或复试成绩不合格(少于18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分别按拟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一志愿考生复试合格者,在一志愿专业招生计划内优先录取。
3未能被一志愿专业录取的考生,依据考生志愿,按拟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可在招生计划有缺额的相近专业,依次选择拟录取专业并签订“调整专业确认书”。
4调剂考生确认拟录取后,须在学院指导下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研招网接收拟录取通知,未按规定时间接受拟录取通知者,取消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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