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学科(专业)及计划
招生学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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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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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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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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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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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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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力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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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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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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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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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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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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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力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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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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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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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拟录取办法
(一)拟录取成绩确定
复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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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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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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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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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能力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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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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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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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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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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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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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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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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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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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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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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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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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拟录取办法
1、考生的拟录取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听力成绩+学科(专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总和,各学科(专业)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其中:(1)我校校聘首席岗、重点岗教授(见导师简介),可在复试合格的考生中自主优先录取1人;(2)在剩余招生计划内,在复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拟录取总成绩排序,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3)笔试成绩不合格(少于60分)、或面试成绩不合格(少于90分)、或复试成绩不合格(少于18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未能被调剂志愿学科(专业)录取的考生,按拟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据考生志愿,可在招生计划有缺额的相近学科(专业),依次选择拟录取学科(专业)并签订“调整学科(专业)确认书”,不选择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3、调剂考生确认拟录取后,须在学院指导下登陆研招网,确认接收我校拟录取通知,未按学院规定时间内上网确认者,取消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