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轻工业学院研究生业务费开支规定

 您现在的位置: 考博信息网 >> 文章中心 >> 院校信息 >> 招生简章 >> 正文 山东轻工业学院研究生业务费开支规定

考研试卷库
山东轻工业学院研究生业务费开支规定

  为了加强“研究生业务费”的管理,充分发挥“研究生业务费”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对“研究生业务费”开支标准及具体开支问题规定如下:
  一、“研究生业务费”开支范围包括:与研究生学习和论文相关的材料费,试剂费,加工费,试验费,必需的专业参考书刊、资料和小型低值仪器设备费,出差费(按照本规定第三部分执行),以及校内外专家论文评阅费及答辩费(按照本规定第四部分执行)。不能用于招待费、科研补贴及出租车费等开支。
  二、“研究生业务费”开支标准为:理工类专业3000元/生,其它专业2500元/生。分三次发放,发放时间为每学年初。每次发放金额依次为:500元(理工类专业为1000元),1000元,1000元。
  三、研究生到外地参加有关学术会议或进行调研等活动,其费用分别按下列标准掌握:
  1、凡属承担国家、省部、地方或企业委托科研项目,或参加学校自选科研项目研究,以及参加指导本、专科学生生产实习的,视同一般工作人员出差处理。出差期间一律不准乘坐软卧或飞机。
  2、凡为完成毕业论文去外地搜集资料,听取学术报告,进行科学研究,或进行一般实习的,住宿费和车船交通费可比照一般工作人员出差待遇,按《关于修订差旅费开支规定的通知》(鲁轻院财字[2003]9号)规定据实报销,但不享受任何补贴。
  四、论文印刷、专家评阅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参加论文答辩酬金开支标准:
  1、15本论文的印刷装订费可从“研究生业务费”内列支,其余自理。
  2、聘请校外专家评阅研究生学位论文,每评阅1份付酬金100元;聘请校外专家参加论文答辩,每参加1名研究生的答辩付酬金100元。
  3、校内人员评阅研究生学位论文,每评阅1份付酬金50元;校内人员参加论文答辩,每参加1名研究生的答辩付酬金50元。
  五、“研究生业务费”由研究生处按学生数分配给研究生指导教师,并建立经费本,由指导教师根据研究生课题进展情况管理使用。使用时由指导教师签字报销。使用中要统筹规划,严格控制,超支不补,节余留用。
  六、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规定同时废止。
  七、本规定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山东轻工业学院
  二○○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考博咨询QQ 135255883 考研咨询QQ 33455802 邮箱:customer_service@kaoboinfo.com
考博信息网 版权所有 © kaoboinf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或引用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