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我校研究生教学和培养的各个环节,推进研究生教育规范化建设,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拟设立两个督导组(督导组Ⅰ和督导组Ⅱ)。
1. 督导组Ⅰ的基本要求:成员是由工作认真,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原则性强,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熟悉教学业务,熟悉上级教育部门和学校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身体健康的离退休教授担任;
2、督导组Ⅱ的基本要求:成员是由工作认真,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原则性强,教学经验丰富,熟悉上级教育部门和学校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具有五年以上指导研究生经历的学术水平高的在职教授担任;
3、督导组Ⅰ和督导组Ⅱ各设组长1人,组员各3-5人。督导组Ⅰ作为经常性工作机构,主要针对研究生的课程教学开展督导工作;督导组Ⅱ作为阶段性工作机构,主要针对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课题与论文质量开展督导工作。督导组成员由研究生处聘任,每届任期2年,可连聘连任。
二、研究生教育督导组职责
(一)督导组Ⅰ的职责:主要针对研究生的课程教学开展督导工作,具体如下:
1、对各学院研究生教学、培养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保证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我校有关政策、规定、措施的贯彻执行,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
2、制定每年的督导工作计划;
3、定期深入各有关学院检查研究生教学及培养环节,及时汇总检查结果,提出可供研究生处、学院、导师、任课教师及其他相关人员参考的意见和建议;
4、列席学校、研究生处和学院召开的有关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
5、参与讨论和制定我校研究生教育各项规章制度和发展规划;
6、定期组织督导工作会议,不定期召开任课教师、导师、研究生座谈会;
7、对管理、教学与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或错误,应当及时依法纠正并反馈研究生处,对情节严重的可建议学校给予相应的处分;
8、对阻挠、抗拒、蒙骗、打击报复督导工作的单位或个人,有权建议学校给予相应的处分。
(二)督导组Ⅱ的职责:主要针对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课题与论文质量开展督导工作,具体如下:
1、就各学院导师对研究生的指导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保证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我校有关政策、规定、措施的贯彻执行,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
2、制定每年的督导工作计划,每学期召开一次督导工作会议研究督导工作;
3、每学年开展三次定期督导活动。第一次,每年十月份,主要针对研究生新生入学后的培养计划制订、研究课题选择、实验室责任制落实进行督导,深入各个学院检查落实情况;第二次,每年三月份,主要针对二年级研究生论文课题开题论证情况进行督导;第三次,每年五月份,主要针对三年级研究生论文预答辩、答辩和论文质量进行督导;深入各个学科检查论文课题选题、开题论证、预答辩和答辩落实情况,审查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
4、重点检查导师责任制和导师组集体培养的培养模式运行情况;
5、参加学校、研究生处和学院召开的有关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参与讨论和制定我校研究生教育各项规章制度和发展规划;
6、对研究生指导与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或错误,应当及时依法纠正并反馈研究生处,对情节严重的可建议学校给予相应的处分;
7、对阻挠、抗拒、蒙骗、打击报复督导工作的单位或个人,有权建议学校给予相应的处分。
三、督导方式与内容
(一)督导组Ⅰ的督导方式与内容:
1、督导方式:随堂听课;听取情况汇报;查阅有关文件、档案等资料;参加有关会议和教育、教学活动;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抽查和问卷调查;
2、督导内容:课程教学过程与教学内容,包括课程设置、培养计划、教师备课、教学大纲、授课计划、课堂授课、实验教学、读书报告、文献综述、中期考核等落实情况。
(二)督导组Ⅱ的督导方式与内容:
1、督导方式:听取情况汇报;查阅有关文件、档案等资料;参加有关会议和教育、教学活动;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抽查和问卷调查,以抽查、全查方式评阅论文;
2、督导内容:学位论文包括开题论证报告、论文课题进展、实验室责任制、预答辩、答辩等落实情况,检查论文质量。
研究生教育督导组依照本办法开展督导活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拒绝督导组的正常工作。督导组成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歪曲事实,隐瞒问题,以权谋私,滥用职权。
四、督导组成员的工作待遇
督导Ⅰ组成员的工作待遇参照本科教育督导组核发;督导Ⅱ组成员的工作待遇根据实际督导工作量核发。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