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人数及形式
2009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收人数约650人(实际招生数以国家下达的计划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为: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年龄不超过40周岁,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2009年8月底以前可以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入学注册时要验原件)。
3、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往届毕业生,必须有2008年9月1日前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成人高校本科生报考时,必须在获得国家承认学历和学位证书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
5、国家承认学历(国民教育系列全脱产学习)的大专毕业生、毕业不满2年的成人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全国统考硕士生时,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报考护理学专业的考生除外):
(1)大学专科毕业后在所报考相近专业工作2年(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
(2)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过3篇论文(第一作者)并获得厅级以上的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即前三名)一项以上;
(3)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或我校规定的四级分数线;
(4)已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8门以上(必须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5)有2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
6、报考护理学专业的应该是国民教育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如果是成教本科毕业、专升本或自学考试本科报考,必须是有两年或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并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
(二)参加由我校组织的单独入学考试的报考条件为:
1、符合(一)中的第一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且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四年以上,政治思想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的优秀在职人员;
3、经本单位和两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三、网上报名时间、报名办法按照教育部统一规定执行。参加单独入学考试和推荐免试生必须到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报名。
四、考试与录取
1、考试
全国统考生:按教育部规定,医学门类初试科目设为三门,其中第三门满分为300分,且大部分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其他学科门类的初试科目门数不变;各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2009年医学门类中的护理学(100209)专业第三单元考试科目设为“护理综合”。“护理综合”考试大纲由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医药科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专家编写。
单独考试生:考试科目共三门,考试科目名称与相应招生专业的科目相同,均由我校自行命题。
2、录取
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按教育部有关要求确定我校的复试名单。考生必须到我校复试。在复试阶段,我校将加强对考生外语口语、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考试,一般是口试与笔试相结合,其中专业必须笔试。同等学力的考生复试前还需另外加试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生理学和诊断学的其中两门课程,加试成绩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复试后,由我校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和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原单位计划外委托培养硕士生。
五、我校招收的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各学科、专业将设立“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重点培养临床能力)与“临床医学硕士科学学位”(重点培养科研能力)两种学位类型。
专业学位:一般应具有一定的临床工作经验,并获得卫生部颁发的医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可以报考攻读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科学学位: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在复试时根据各临床学科的具体情况及考生的具体情况确定学位类型。专业目录中备注注“★”的,指只能招收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注“△”的,指既可以招收医学专业学位,也可以招收科学学位型研究生;没有注明的只能招收科学学位型研究生。
六、注意事项
1、各业务综合课包含内容以下
(1)卫生综合(601):含流行病学、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2)口腔综合(602);含口腔内科学、口腔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
(3)化学综合(603):含基础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
(4)管理学综合(604):含管理学基础、教育管理学、医学心理学;
(5)生物综合(607):含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微生物学、生理学;
(6)药学综合(609):含药物化学、有机化学、药剂学、药理学;
(7)基础医学综合(610):含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免疫学;
2、医学临床各专业只接受医学毕业生(含授医学学士学位的应届本科生)报考。
3、考生初试成绩、复试通知、复试成绩、拟录取方案以及相关信息一律在我校研究生学院主页(http://www.gxmu.edu.cn)发布,不再邮寄书面通知。
相关链接:全国各招生单位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