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工学院创建于1956年。原属国家部委院校。1998年改为中央与地方共建,日常管理以广西为主。建校五十多年来,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为己任,共为国家培养了10万多名各类高级技术和管理人才。所培养学生以专业基础扎实,实践工作能力强而倍受社会称赞。同时,学校还先后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1000多项。目前,在研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40多项,年科研总经费达4600多万元。曾获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教育部科技进步一等奖,广西科技进步一等奖等多项奖励,为祖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面向全国20多个省市招生。现有校本部(屏风校区)、雁山校区、南宁分院三个校区。拥有专任教师900多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400多人,研究生学历以上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60%以上,有16名教授被国内重点高校聘为博士生导师。学校现设7个二级学院,10个教学系、部。有49个本科专业,3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7000多名。其中,硕士研究生1000多名。是一所以工为主,理、管、文、经、法、农等7大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多科性教学型高等院校。
学校坚持“育人为本,教学立校,科技强校”的办学理念,依托自身学科优势和特色以及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名列广西高校前茅。有国家级本科精品课程3门,省级精品(重点)课程13门,省级精品(优质)专业13个。有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省级重点实验室,7个省级重点学科和一个信息化工程技术中心。经教育部批准,我院“有色及贵金属隐伏矿床勘查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已正式立项建设。
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蓬勃发展。可招收港、澳、台地区学生入校就读。同时,与美国辛辛那提大学、英国中英格兰大学等11个国家80多所高等院校与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1995年起与英国皇家宝石协会联合办学,设在本校的FGA考点的教学质量一直名列世界各考点前列。
学校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成绩卓著,毕业生就业工作捷报频传,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丰硕。在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科技作品竞赛中,连续六届比赛总分名列广西高校第一。连续五届获全国“高校优秀组织奖”,并被确定为“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广西唯一发起单位。自2000年以来,全校毕业生的一次就业率年均达90%以上,稳居广西高校前列,并获“十五”期间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学校为国家级“绿化先进单位”,自治区级“文明单位”、“文明小区”、“绿色大学”。多次荣获中宣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授予的“社会实践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新世纪,新时期,全体桂工人在上级和学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国家和广西经济社会建设发展需要开展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工作,为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明显、广西一流、全国有影响”的高等院校而努力奋斗。
桂林工学院愿作你攀登高峰的基石和阶梯,热忱欢迎有志学子来校深造!
2009年硕士研究生报考说明
一、2009年我院的32个学科专业拟招收硕士研究生600名左右(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计划为准)。录取时各专业之间可根据生源情况相互调剂招生人数,确保合格考生录取。
二、我院属中央与地方共建院校,享受西部省区(C类地区)的分数线录取研究生。我校081801矿产普查与勘探、081802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081803地质工程为照顾专业;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一志愿考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时间、报名办法和考试时间按照教育部统一规定执行。
考生于国家规定的网报时间通过互联网登录报名网站,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网报后考生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网报时选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缴费、照相。在全国各地报名点均可报考桂林工学院。网报时请写明详细通信地址(如考生所在系部、班别,家庭地址请写明门牌号等)、邮政编码、电话(手机、小灵通及座机)号码及电子信箱。以便及时联系或快速投递。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初试时间与国家规定时间一致;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4月中旬(具体时间和要求将公布在“桂林工学院2009年研究生招生专题”上,请考生随时关注招生专题发布的信息)。
四、考试科目有关内容
1.政治、外语(外语专业除外)、部分专业的数学试卷采用国家统一命题试卷。政治不分文、理试卷,外语为英语试卷。请考生按国家统一命题大纲要求进行复习。
2.注明360高等数学的数学试卷为我院自行命题,其它各专业考卷均由我院自行命题。
五、我校各专业均不招收非本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相近专业的考生如有疑问可与相关院系联系)。同等学力考生、跨专业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须加试本专业两门与初试不同的本科主干课程。
六、复试科目将在招生专题列出。
七、我校研究生基本学制为三年,学习期限为2~4年(可申请缓读或休学1-2年)。
八、我校每年均有相当比例的公费生指标;学生进校后根据在校学习等各方面表现评定奖学金;除领取一定的生活补助外,研究生在校期间可承担一定的助教、助研工作,并领取相应的津贴。
本简章如与教育部200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规定有冲突,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我部不办理参考书邮购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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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全国各招生单位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