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师范大学简介
哈尔滨师范大学创建于1951年,其前身是1946年我党在解放区以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命名的行知师范学校。是黑龙江省学科门类齐全的综合性师范大学,是省属重点大学之一。学校坐落于中国北方名城哈尔滨市,环境优美,建筑风格独特。我校办学条件优良,基础设施齐备。校园总占地面积251.3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3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212726万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0599万元,图书馆藏书349万册,建有完备的校园计算机信息网络,可提供电子文献检索和网络信息服务。此外,还建有国家级标准塑胶运动场、体育馆、游泳馆、网球、羽毛球馆等体育运动场地。
建校57年来,已发展为学科齐全、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科研条件充实的综合性师范大学。2005年,学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中,被评为“本科教学工作优秀学校”。学校现有在岗在编教职工3360人,专任教师2386人。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近42000人;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等各类研究生4200多人,在籍成人教育学生近1万人,留学生300余人。学校拥有一批学术造诣深,在国内外有一定地位和影响的学者和专家,其中国家级专家3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享受者63人,龙江学者2人,省级专家29人,国家及省级名师10人,国家级优秀教师13人,省级优秀教师46人。有多年培养研究生的经验,并已建立了完善的研究生教育和学位授予体系。
哈尔滨师范大学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首批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从1982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并于1998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现有中国语言文学、政治学两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9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81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目前在校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及非全日制教育硕士、高校教师硕士等硕士研究生3000多人。我校还与澳大利亚堪培拉大学联合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目前在读学员153人,另有91人已获得由堪培拉大学颁发的硕士学位证书。
哈尔滨师范大学现有23个省级高等学校重点学科,15个省人事厅重点学科,6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含高校)。学校拥有教育部全国高师音乐教育与基础教育改革实验基地,教育部国家体育师资建设基地,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本科专业课程教学试点学校,教育部全国首批高校辅导员培训与研修基地,黑龙江省高师师资培训中心、黑龙江省基础教育研究中心,;建有1个省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和“中国古代小说与诗歌研究中心”等4个黑龙江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
学校注重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工作。“十五”以来获得各种科研项目873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以及省部级重点项目200余项;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公开发表学术3913篇,出版学术专著439部,省部级奖励86项。学校还和美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俄罗斯、乌克兰、韩国、南非等国家和地区的几十所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了校际间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
我校在基础学科研究方面目前在省属高校中处于领先地位,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我校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在我省具有领先地位,在省内乃至全国有着非常明显的优势,在服务地方文化建设、提供文化产业咨询服务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我校作为黑龙江艺术教育的最高殿堂,承担着黑龙江艺术研究、人才培养和创作的重要任务,对全省文化艺术发展发挥着重要的推动作用。我校实施的精品师范战略,有力地推动了教育科学学科的发展。
哈尔滨师范大学作为省属重点大学,定位在建设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综合性师范大学,除了为基础教育输送优秀师资外,还致力于为我省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层次人才和智力支撑。
哈师大在半个多世纪以来,始终坚持为基础教育服务的宗旨,紧密结合基础教育的发展现状,把践行“面向基础教育”的着力点放在了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适应社会需要的复合型人才上,为我省基础教育事业和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擎起了我省基础教育的一片天空,被誉为龙江大地培育教师摇篮的龙头学府。
哈尔滨师范大学欢迎符合条件的有志青年报考哈师大相关专业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为祖国的科学技术,文化与教育的发展做出贡献。
报 考 须 知
一、我校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包括计划内非定向、定向培养、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的硕士生的计划人数。所有专业均脱产学习。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生,毕业后2年(从大专毕业到2009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自考或成人本科进修6门课程);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只限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不允许跨专业报考。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至少一篇(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报名方式
硕士研究生报名采取先网上报名,然后再到现场确认。未获网报编号者不可到报名点现场确认。考生应在9月份查阅招生专业目录,作报名准备。
10月10-31日网上报名(具体见教育部公告,网址:yz.chsi.com.cn/) 网报时考生须认真填报报考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否则后果自负。网报期间考生可随时查询和修改本人报考信息。
11月10日至14日(具体见教育部公告)考生到当地省级招办指定的报名点现场确认数据,出示身份证件、毕业证(学生证)、凭网报编号交费并现场照相,逾期不予办理。
我校是黑龙江省指定的研究生报名考试点之一,哈尔滨市和就近考生网报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名点并到我校办理报考手续。
四、考试:
(一)初试日期:2009年1月中下旬(具体以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通知为准);
(二)初试科目:政治、外语和两门专业课。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政治、外语满分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150分,其中历史学、教育学、心理学3个学科初试科目为3门,业务课满分300分,使用国家统一命题试卷。
(三)复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五、考生报考时必须填写所报考的院系、专业、研究方向、应试科目的代码及名称,并保持一致。如出现相关内容不一致,则由我校指定参加应试科目。招生专业目录中各学科专业的招生人数,只是预测数字,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六、未尽事宜请与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此招生简章可在哈师大研究生学院网页下载
网址:www.hrbnu.edu.cn/yjs/
报 考 问 答
一、外地考生如何报考哈尔滨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
答:在全国各地都可就近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每年10月份全国网上报名时,提供报考点列表,考生可从中选择报考点报考,并于11月中旬到所选报考点报名,1月中旬到该点考试。
二、研究生报考类别有哪些?
答:1.计划内非定向研究生:培养费由国家财政拨款,档案与组织关系迁至学校,全脱产学习;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参加全国毕业生统一分配。
2.计划内定向研究生:培养费由国家财政拨款,档案与组织关系留原单位,全日制学习;考生录取前须与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3.计划外委托培养研究生:培养费由考生与委托单位协议支出,档案与组织关系留原单位,全日制学习;考生录取前须与工作单位签订培养协议,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
4.计划外自筹经费研究生:培养费由本人自筹,档案与组织关系迁至学校,全脱产学习;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参加全国毕业生统一分配。
三、是否允许跨学科或跨专业报考?
答:我校接受考生跨学科或跨专业报考,录取时无须加试任何课程。入学后须补修所学专业三门本科主干课程,以完善专业知识结构。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不允许跨专业报考。
四、对同等学力考生有哪些考试和在校学习要求?
答:1.专科毕业生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考试内容、复试分数线与本科毕业生完全相同。达到国家和我校规定分数线者可参加复试。复试过程中,除参加我校组织的各项考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考试,合格者方可被正式录取。
2.以同等学力身份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应按我校研究生培养的有关规定,在完成正常课程学习的同时,辅修两门或两门以上本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辅修课程不及格者论文不准开题。
五、2008年报考人数和录取分数线?
答:我校近年来报考和录取人数逐年增加,2008年报考人数达到3104人,录取779人,录取比约4:1。达到国家统一复试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一般均可参加我校复试并录取,我校未设定校内分数线(除英语、音乐、美术、广播电视艺术专业外)。
六、各专业招生人数是否可调整?
答:在录取过程中,由于国家下达招生计划相对滞后,各专业报名和考试情况也不尽相同,因此在招生简章中所列的各专业招生人数将根据考试成绩进行科学地调整。
七、关于人事档案和户口迁移的问题?
答:被录取为计划内非定向、自筹经费的考生须将档案调至我校,录取为计划内定向、委托培养无需调档;户口在哈市的社会人员不迁户口,非本校应届在校生须迁户口,哈市以外社会人员自愿迁户口,录取为计划内定向、委托培养人员不用迁户口。
八、对体格检查的要求?
答:考生在复试及入学后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与本专科生一致,具体见《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体格检查的指导意见》。
九、我校研招办向考生提供那些复习材料?
答:为使考生有更明确的复习方向,我校研招办向考生提供近年真题,仅收取成本费。招生简章含报考须知、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参考书目等内容。外地考生可登陆哈尔滨师范大学网站查阅招生简章、来函邮购近年考题。
十、如何选择导师?
答:报名时只报考专业、方向,不报导师。录取后根据考生报考研究方向及其他因素确定导师。
十一、200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哪些重要调整?
答:1.从2009年起对经济、管理类专业使用的数学三和数学四合并,合并后的科目名称仍为数学三,使用原数学三和数学四的学科、专业,全部使用数学三。
2.工学门类中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包括软件工程)的业务课二实行全国联考,科目名称为“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