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北京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含MBA)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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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北京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含MBA)招生简章

    一、接收推荐免试生

    我校各专业均可接收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中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报考我校。相关信息详见2008年9月北京工商大学网站通知。

    二、招生录取条件

    1.报考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

    ③同等学力人员:包括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两年或两年以上者(从大专毕业到2009年9月1日满两年)和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④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复试资格后,要加试两门专业主干课程。

    5.除上述条件外,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高职高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MBA联考"。

    三、报名

    报名时间:10月10日-31日进行网上报名,网址:www.kaoyan58.com.

    11月10日--14日到各报考点进行现场摄像。

    凡在北京地区参加考试的考生,报考点和考试地点均为北京工商大学;外埠考生选择当地省、市招办指定的报考点。特别提示:报考MBA的考生只能选择北京工商大学为报考点。请考生将联系电话(工作日和非工作日的联系电话及手机)及联系地址,在报名时填写清楚。在北京工商大学考试的考生,准考证、成绩通知单、复试通知书和录取通知书等可到学校领取。
    
    四、资格审查

    对初试合格的考生,在复试时将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往届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档案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准考证。本科学历考生还须附有"毕业生成绩表"。

    五、入学考试

    除专门史、工商管理硕士(MBA)外其它专业初试科目为四门,政治和外语各100分,其他两门各150分;专门史专业初试考试科目为三门国家统考课,政治和外语为100分,历史学专业基础为300分;MBA初试考二门,MBA联考综合能力和MBA联考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初试考试科目四门全部为国家统考课。入学考试时间全国统一确定,考试地点由报名点确定。

    六、复试

    复试主要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试、专业课笔试和面试等内容。具体办法以2009年北京工商大学网站上公布的为准。

    七、录取

    面向全国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按国家规定标准择优录取硕士学位研究生约500余名。各院系招生人数见专业目录(目录中人数为暂定人数,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为准,各专业招生规模在录取时,将根据报考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八、学制

    除MBA专业的考生外,其他考生被录取为我校研究生后,全部脱产在校学习,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

    九、学习期间待遇

    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十、复习备考

    为方便广大考生复习,有关各专业的考试内容范围请咨询相关的院系,联系办法见附表。

    十一、研招办联系办法

    通讯地址:北京市阜成路33号,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37
    联系电话:010-68987086
    E-Mailyzb@btbu.edu.cn

    另外,在考试报名、参加考试、查询成绩、复试和录取等工作环节我们都会及时在学校网页上发布信息,请及时上网浏览。因届时电话繁忙,请尽量少打电话询问以免误事误时。多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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