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人数
我校2008年招生规模数为900人左右,(含非定向、定向、委培、自筹经费生)。各学科均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二、报考条件
(一)推荐免试
校内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的接收办法执行2009年学校相关政策。
校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向招生学院提交申请、通过初审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可参加我校的复试:
1、取得教育部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分校及专续本毕业生)前三学年的总评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5%。
2、已获得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
3、如能提交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突出培养潜质的证明材料,经我校专家组审核确认,以上两条可适当放宽。
4、取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全国统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培养的年龄不限。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应届本科生毕业时未获毕业资格者,不予录取,入学报到时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或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可以报考原单位委托培养硕士生;
3.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硕士生,按同等学力报考,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要求:
(1)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生,毕业两年或两年以上(至2009年9月);
(2)已取得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8门以上(必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或国家英语水平考试CET—4成绩 425分(含425分)以上;
(3)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学科专业报考,并在统考初试合格后,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请考生上东北林业大学网站查询。
(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报考条件:
1)资格的确认: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负责,未设民族教育处的由高教处等相关处室负责。
2)具有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资格的考生,还须符合《东北林业大学200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名前到研究生部网站查询)中的报考条件。
三、报名手续
1.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到报名点凭报名号交验本人身份证或现役军人证(应届毕业生还需带学生证、学校团委出具的应届本科生证明)进行报名摄相。
2.考生报名时,缴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对凡是以假证明、假学历以及其他不真实材料报考,或报名单位与调档单位不一致的考生,一律取消其报考及录取资格。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以教育部发布的时间为准。
2.报名地点:报考全国统考者在当地招生部门指定地点按教育部规定的程序报名。
五、复试与录取
1.复试包括笔试,专业综合复试及外语口试。某些专业根据其特点还会考核考生动手能力,设计能力等。
2.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体状况择优录取。
3.凡定向、委托、自筹的考生,在正式录取前,必须签订协议书。
六、其他事项
1.我校综合档案室备有历年考研试题,需要者请与档案室联系,电话0451-82190491。
2.☆标记为国家重点学科;★标记为自设专业。
3.欢迎访问我校研究生部主页gra.nefu.edu.cn.
4.联系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
邮政编码: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