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0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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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试卷库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0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公安高层次创造性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政治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能与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思想品德良好,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强;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无不宜做公安民警的其他原因;

    (二)年龄条件:报考非定向、自筹经费博士研究生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4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不限;

    (三)学历条件:报名时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四)身体条件:考生既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细则的要求,还应达到以下标准:

    1、男生身高应不低于1.68米,体重不轻于50公斤;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体重不轻于45公斤。左右眼裸视力,理科类专业考生不低于4.8(0.6),文科类专业考生不低于4.6(0.4)。无色盲、色弱;

    2、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驼背、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无各种残疾,两耳无重听,无口吃,本人和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肝功能化验指标正常,无澳抗阳性,无慢性肾炎,无高血压。

    在复试时我校将按以上要求进行严格的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08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

    (二)报名地点: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外地考生可提供相应材料函报);

    (三)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与现场交费、确认相结合。报考人员必须在上述时间内登陆我校招生信息港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提交个人信息,生成并打印《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09年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签字确认后,与报名费150元一并邮寄至我校研招办。

    (四)考生应在2009年3月10日前向研究生部招生办提供下列材料:

    1、填报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3、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

    4、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评议书;

    5、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或证明书;

    6、政治审查表;

    7、身份证件复印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交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同等学力的考生无须提交3、4、5项材料,但须提交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我校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核发准考证。

    四、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注意事项

    (一)报考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六年以上;

    2、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从事专业相近;

    3、提交补修所报专业硕士学位课程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4、提交在核心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的2篇5000字以上与硕士学位水平相当的学术论文原件;

    5、英语达到或相当于六级以上水平,并提交相应证书或成绩单。

    (二)同等学力考生在取得复试资格后,须加试两门本学科硕士阶段主干业务课程。

    五、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的笔试科目:政治理论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申请免试)、外语(限英语)、两门业务课;

    2、考试时间:2009年4月9日至10日;

    3、考试地点: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复试

    初试合格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包括综合面试(含专业面试和英语面试)、体检在内的复试。

    六、录取

    在初试、复试成绩合格的情况下,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七、有关费用

    (一)以委培或自筹培养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每年培养费为12,000元人民币;

    (二)住宿费、被装费等按学校规定收取。

    以上事项如有变化,依据新规定执行。

    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财政部 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文件精神要求,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等特殊措施,2009年我校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

    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  83903086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66269550
    法律系:83903392侦查系:83903360
    刑事科学技术系:83903380信息安全工程系:51123330
    通讯地址:100038  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子信箱:gdyz@cppsu.edu.cn
    网址:www.gd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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