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
关于申请和接收2009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说明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国防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材料
1、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200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下载)1份;
2、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200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个人陈述(下载)1份;
3、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200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家(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推荐信(下载)2封,即需要2位专家分别推荐,且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4、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5、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6、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成绩、或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1份;
7、申请免试攻读我院硕士研究生,须有由其母校教务处提供申请人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并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否则申请无效。其推荐免试指标可由考生所在母校或我院提供。
此外,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三、申请办法
1、提交申请材料
有意者请访问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招生网(yjsb.caep.ac.cn),查阅招生专业目录、下载申请表格。并于2008年9月21日之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以特快专递直接寄(或送)达所报考的培养单位。寄送前请电话联系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部招生办,电话:010-62046230。招生办过期不再接受申请。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申请材料中,正式成绩单以及具有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如确有困难)可延至2008年10月上旬补交。
2、经我院各培养单位对申请材料初审后,我院将于2008年9月21日之前,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来我院参加差额复试(十月上旬)。
3、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推荐免试硕士生,还须持我院的接收函,到母校教务处(或学生处)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到所在母校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学生不能录取。
4、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院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免试研究生张榜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院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四、资格复审及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将对获得拟录取资格的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正式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本科教务部门按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取得拟录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拟录取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2009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
2009年推荐免试研究生个人陈述
2009年推荐免试研究生专家推荐信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中国考研网(http://www.kaoyan58.com)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