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我厅《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工作,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的若干意见》精神,促进学生撰写学位论文与科学研究有机结合,提高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和质量,2009年继续组织评选山西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和开展随机抽查部分毕业生的学位论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和抽查论文范围
本次评选和抽查的学位论文是,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在我省研究生培养单位获得学位的全日制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
各学位授予单位要特别注意重视和提高博士论文的质量。今后省级论文评选将逐步减少硕士论文的推荐数量,硕士论文的质量主要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评,有博士毕业生的学科不推荐硕士论文参加评选。
二、关于优秀论文评选
(一)推荐办法和名额分配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对符合规定范围的学位论文进行初选,择优推荐其参加全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重点推荐具有创新特点和良好社会效益的论文。各单位推荐论文名额见附件1。
(二)评选
按照《山西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评选山西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三)上报推荐论文内容要求
1、报送材料
(1)每篇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一式2份;
(2)填报山西省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2)1份;
(3)作者简况表(附件3)、指导教师简况表(附件4)各1份装订后,按二级学科代码顺序单独装袋;
(4)山西省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5)和中、英文摘要一式2份;
(5)电子文档(word)1份,内容包括除附件1以外的所有附件,论文的中、英文摘要(博士3000字、硕士1000字)。
2、相关说明
(1)符合评选范围规定的参评学位论文,推荐表中的各项成果必须是攻读学位期间获得的。
(2)涉及到学科代码及学科名称的栏目,均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1997年6月公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学科代码和学科名称填写。
(3)上报材料内容齐全,行文、格式规范,文中涉及的专业用语、学科专用符号和代码须符合国家标准并完整,论文内容由作者本人负责。各单位报送论文字体和大小要统一,中、英文均应填写关键词,论文摘要的中文和英文内容要完全一致,英文摘要符合英语语法,且有英文摘要题目,具体要求见附件6。
(4)涉密的论文请作解密处理或不参加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