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适应我国现代化建设需要,培养高层次从事教学、医疗、科研工作的合格人才,经山西省学位办批准,我校每年6月开展研究生进修班招生工作。
一、招生专业(按学科分类):
1、生物学一级学科(需加试生物综合):生理学、微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遗传学、神经生物学(需加试生物综合)
2、基础医学一级学科: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免疫学、病原生物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法医学。
3、临床医学一级学科(需加试临床医学综合):内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外科学、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麻醉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老年医学、护理学、急诊医学、肿瘤学。
4、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学与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少儿卫生与妇幼保健学、卫生毒理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学。
5、药学一级学科:药物分析学、药物化学、药剂学、生药学、药理学
6、应用心理学(需加试心理学综合)
7、口腔临床医学
8、中西医结合临床
9、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需加试管理学综合)
10、中药学
二、招收对象和条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职称不限,从事教学、医疗、科研工作的在职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程序、名额:
时 间:2012年6月15日-16日
地 点:山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培养科
程 序:
1、资格审查(主要查验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必须本人亲自办理资格审查工作);
2、需准备一寸免冠黑白照片五张(注:要求为近期照片,学员自申请之日起,所涉及注册登记、学员证、统考、证书等均需使用同一底片的照片);
3、领取《入学登记表》并在规定时间内交回;
4、交纳课程学习费(具体缴费日期报名当天通知,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当年标准收费)
5、领取入学通知书
名额:约200人。
四、培养方式:
研究生课程学习形式:以业余学习为主。利用周六、日安排听课(1年半 — 2年)。
学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的课程门数及学分(课程不少于九门,共30个学分)。
五、全部研究生课程考试合格后,获得山西医科大学颁发的《在职研究生进修班结业证书》。
六、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有关规定。
成为我校在职研究生进修班学员后,可报考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和相关专业综合考试。根据国务院学位办[1998]54号文件精神,具有学士学位,且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学位证书日期截止3月31日)以上,在相关专业取得突出成绩,在我校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和学科综合统考,通过毕业论文答辩,获得在职研究生结业证书者,经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发给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学位证书,享受硕士同等待遇(不涉及学历)。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当年标准收费邮 编:030001
电 话:0351-4135121
网 址:http://202.207.192.50
山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2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