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药学学科现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并有学位授予权的有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及药理学等专业,培养目标是培养从事药学研究、教学、管理等方面的高层次人才。具体应达到以下要求:
1. 学习并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原理,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学,尊敬师长;有强烈的事业心、吃苦耐劳,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发展祖国药学事业服务。
2.在药学及有关专业大学本科的基础上,深入地系统掌握所攻读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实验技能,熟悉所从事研究方向的发展趋向及新进展。
3. 具有一定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具有从事新药研究和开发的能力。有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和科学态度。
4. 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较熟练地阅读与专业有关的文献资料,并能用外文撰写论文(或摘要)。
5. 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心理,具有较好的与人共处的能力。
二、研究方向
1. 生物药剂学与药物动力学
2. 新剂型与新型给药系统研究
3. 临床药学
4. 物理药剂学
三、学习年限
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定为三年,在职硕士研究生相应延长一年,一般不超过四年。
四、学位课程
课程设置分必修课(学位课)及选修课两大类,实行学分制,总学分37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15学分,基础、专业基础选修课18学分,专业课2学分,教学实践2学分。学位课程采用以集中授课为主、分散学习为辅和鼓励学生自学的教学方式,第一学年集中修完全部公共必修、基础与专业基础选修课程,由研究生部统一组织教学并考试;专业课以专题讲座方式进行,参加二级院系按二级学科组织的统一考试。
非药学专业毕业的本科生,经考试录取为研究生后,按所在学科、专业要求,补学2门本科专业课。且须考试合格,但不记入学分。非本科毕业生,考取研究生后,须根据不同学科,专业要求。补学有关专业本科生课程2-3门,且须考试合格,但不记入学分。
依照硕士生按二级学科设置学位课程的要求,适当拓宽研究生专业范围,扩大知识面,提高适应能力,对各学科、专业的课程设置如下:
课程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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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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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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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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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必修课
≥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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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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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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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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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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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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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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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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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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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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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统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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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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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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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必修课
≥1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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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专业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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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代谢动力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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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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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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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内药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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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动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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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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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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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药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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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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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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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分子生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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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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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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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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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课
≥8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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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文献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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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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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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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计算机技术与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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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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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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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药研究与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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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化合物光谱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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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选修课:现代仪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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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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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药剂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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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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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标注*的课程由二级院系组织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