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落实我院第二次党员大会精神,切实将我系医教结合工作落到实处,结合我系教师及第三中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试行)。具体规定如下:
1、我系教师的教学、科研、医疗工作由系部统一安排。
2、教师应将每学期的授课情况进行核实,并详细填报,由系部统一认定。
3、教师岗位津贴的发放与本人医疗、教学、科研工作量直接挂钩。如全勤完成上述工作量,则全额发放岗位津贴。如不能全勤完成上述工作量,按80%发放岗位津贴;从下学期开始,按50%发放。医疗工作量以考勤为准。教学工作量以半日为单位计考勤。
4、教师到医院相关科室从事临床科研工作,享受医院奖金,其提成按个人收入的50%计算。
5、临床工作量与年度考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