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下设作曲、复调、配器、和声、曲式、音乐分析、视唱练耳、音乐基础理论8个研究方向(其中,和声、音乐基础理论二个研究方向2009年暂不招生)。
初试
1、612专业主科:所报考的研究方向(其中,视唱练耳方向主科:视唱占30%,练耳占70%);
2、812专业基础课:“作曲”方向参加《配器》科目考试;其它方向均参加《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综合》科目考试(含作曲、和声、复调、配器等内容;各方向考本方向之外的其它三项,其中曲式方向考和声之外的其它三项)。
复试
1、曲式方向参加《和声》科目考试,其它方向均参加《曲式》科目考试,2、面试:乐器演奏、视唱练耳、提交作品或论文、口试,3、外语听力测试。
注:各科目考试内容要求详见我院校园网上公布的《考试大纲》。
二、计算机音乐下设计算机音乐作曲、计算机音乐理论两个研究方向。
初试
1、612专业主科:所报考的研究方向;
2、812专业基础课:
[计算机音乐作曲]《配器》
[计算机音乐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综合》(四项中任选三项)
复试
[计算机音乐作曲]、[计算机音乐理论](1)曲式,(2)乐器演奏、视唱练耳、提交作品或论文、口试,(3)外语听力测试。
注:各科目考试内容要求详见我院校园网上公布的《考试大纲》。
三、音乐学下设中国音乐史学(含中国音乐史学、音乐考古学、中国音乐文献学、乐律学、琴学)、西方音乐史论(含西方音乐史学、西方音乐文献编译、西方音乐美学)、民族音乐学(含中国传统音乐、世界音乐、宗教音乐)、音乐传播学(含音乐传播学、音乐编辑学)四个方向。
初试
1、612专业主科:所报考的研究方向(其试卷分为必答题和选答题两种,必答题内容为该方向通识性理论知识,占主科成绩的70%;选答题为该方向下属各研究方向的命题论文,占主科成绩的30%);
2、812专业基础课:(1)音乐名作听辨20%,(2)音乐学基础80%(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民族音乐学、音乐美学4门中任选2门,不得选考与本人主科研究方向相同的科目)。
复试
1、曲式与和声,2、面试:乐器演奏、民歌戏曲演唱、口试,3、外语听力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