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合肥研究院200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或为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获得学士学位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在物理类SCI和EI收录的期刊上学术论文两篇)。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培养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定向的考生年龄不限。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6.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
(3)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7.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三、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
1.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
报名时间:
春季(入学)博士网报时间:2008年8月18日—9月18日;
秋季(入学)博士网报时间:2008年12月8日—2009年1月18日。
报名请登陆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admission.gucas.ac.cn。
考试时间:2008年10月18日至19日 (春季招生考试时间);2009年3月21日至22日(秋季招生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中科院合肥研究院研究生部。
四、提交报名材料
1.打印网上报名时填写好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两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行专家的推荐书;
3.硕士课程成绩单,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或证明书;
4.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交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在物理类SCI和EI收录的期刊上学术论文两篇。
合肥研究院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核发准考证。
五、考试科目及考试方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的笔试科目为:外国语(不含听力测试)、政治理论课和不少于两门的业务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试政治理论课。同等学力考生须在复试阶段加试2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笔试)。
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各科的满分均为100分。
六、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其中复试不及格考生不予录取。
七、入学时间
2009年3月1日(春季);2009年9月3日(秋季)。
八、其它
1.本简章如有与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
2.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gucas.ac.cn/或http://www.hfcas.ac.cn查阅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向合肥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报考事宜。
3.联系人:吴老师 常老师
电话:0551-5591540,5591065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湖路350号1110信箱中科院合肥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30031
E-mail:hxwu@aiofm.ac.cn,yhchang@hfcas.ac.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