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爱国守法,德智体全面发展,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组织结构
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工作由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部统一组织和管理,由中国气象局所属的各直属单位、研究所(以下称为培养单位)具体实施。
三、报考条件
(一)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包括通过高等自学考试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获得本科毕业文凭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其中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院根据培养目标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③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以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我院,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本科或大专所学专业为大气科学或环境科学;
②在大气科学或环境科学类省级刊物至少发表二篇第一作者研究论文(技术报告)。
(二)接收推荐免试入学研究生
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接收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生。凡符合本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均可申请免试入学,录取为我院硕士研究生。我院热忱欢迎各高校优秀学生来我院申请免试入学,请直接与我院研究生部联系相关事宜,并于9月底前按照要求提交推荐免试材料和进行相关考核,被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考生也应按时进行网上报名(详见“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接收2009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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