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题报告是研究生培养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我院将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中“硕士学位研究生选题报告结束后满一年才允许进行论文答辩申请”的规定执行。
一、选题报告工作安排
硕士研究生在学完课程后,要求在第三学期结束前,采取按学科,分小组聘请专家组答辩的方式,对硕士毕业论文进行选题报告。论文选题答辩会由学院统一组织,集中进行,一般安排在每年12月第二周的休息日进行。论文选题答辩应聘请5名本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的老师组成评议审核小组,按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评分表”的要求对选题报告打分。选题报告通过者填写《研究生论文选题报告》一份,交学院备案,一周内在学院网站(som.xauat.edu.cn)内予以公示;未通过者或无故不参加选题报告者须重新进行选题答辩,其费用由研究生本人自理。
二、选题报告的内容
1.课题研究的目的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及水平、在我国应用的前景。
2.试验研究的主要内容,方案和准备采用的措施。
3.已进行的科研工作基础和已具备的科学研究条件(包括在何实验室进行试验,主要的仪器设备),对其他单位的协作要求。
4.研究阶段的进度(起讫日期)和要求,以及预期结果。
5.为完成课题已具备和所需经费预算(按研究阶段分别列出材料费、化验检测费、加工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6.预计研究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解决的措施。
7.参考文献。
三、对选题报告的要求
1.选题报告字数一般应在5000字以上,应重点阐述第二项中的1、2、3条。
2.阅读的主要参考文献应在30篇以上,其中必须有5篇以上的外文文献。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着重查阅近年内发表的中、外文期刊文章。本学科的基础和专业课教材不应作为参考文献。
四、评议结果
选题报告的评议结果为通过或不通过。不通过者必须在三周内完成二次选题。第二次选题报告仍未通过者,不能继续进行学位论文工作,按《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第24条第3款规定处理。
五、重新选题
选题报告通过后不得擅自进行修改。确需修改的,硕士生及其导师须提交书面申请,经学院批准后报研究生学院审批。研究生学院批准后,研究生要按本规定的第一至第四条规定重新进行选题,并上报新的选题报告。重新选题通过后到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间隔至少为12个月。
如因原拟定的学位论文题目不能完全反映研究内容需对论文题目进行更改的,硕士生及其导师提交书面说明。学院审核无误批准后,上报研究生学院学位办公室更换相应内容的选题报告,不需重新选题。
六、本规定由学院研究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