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200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您现在的位置: 考博信息网 >> 文章中心 >> 院校信息 >> 招生简章 >> 正文 天津大学200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考研试卷库
天津大学200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选拔方式
    
    天津大学博士生选拔方式包括:公开招考、硕博连读、提前攻博。公开招考面向社会招生,由天津大学自行命题并组织入学考试,从考生中择优选拔。硕博连读和提前攻博只从天津大学在校优秀硕士生中进行选拔。
    
    三、招生计划
    
    200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750名(含提前攻博和硕博连读)。
    
    四、报考条件
    
    以公开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条件是: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天津大学的体检要求。
    
    4、报考非在职博士生的考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在职博士生的考生年龄不限。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以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达到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能提供在报考专业已经学过的硕士课程成绩证明,并提供报考专业或相近领域在全国重要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2篇。
    
    7、现役军人考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五、学制:3年
    
    六、博士生奖学金制度简介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奖学金主要用于资助优秀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培养费、生活费等方面的开支。在职博士研究生一律按照委托培养生进行培养,具体情况按照协议执行。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按照学年的不同,设置相应的奖学金体系,具体如下:
    
    1、博士生入学第一学年,硕博连读生可申请一等奖学金,提前攻博生最高可申请二等奖学金,通过公开招考选拔的非在职博士生可申请三等奖学金。
    
    2、博士生入学第二、三学年,设立三个奖学金等级,根据博士生入学后的综合表现,每年重新评定一次奖学金。
    
    七、录取类别
    
    根据天津大学奖学金制度规定,2009年博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在职和在职两大类:
    
    1、非在职博士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转入天津大学,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在职博士生:在职考生一律按照委托培养录取,培养经费由委托培养单位提供,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留在委托培养单位,委托培养单位必须与天津大学签订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书就业。
    
    教育部单列的其他专项计划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八、报名时间
    
    博士生招生报名时间为:2009年2月下旬~3月上旬,具体时间将在天津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报名方式及手续
    
    博士生招生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天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好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专家推荐书;
    
    3、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或证明书;
    
    4、县级以上医院提供的体检合格证明;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人员应提交硕士课程成绩证明和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6、我校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十、考试时间及地点
    
    2009年博士生招生初试时间初定为4月下旬或5月上旬,具体时间待定。考试在天津大学校内进行,具体地点待定。
    
    十一、考试内容

    
    1、初试:初试科目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详细情况见天津大学2009年招生专业目录。以同等学力报考者,还需加试(笔试)政治理论和报考专业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2、复试:初试结束后,初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还需进行复试,复试工作由报考学院组织,复试办法将在复试前公布。
    
    十二、录取原则
    
    根据国家下达给天津大学的招生计划、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含提前攻博或硕博连读的在学硕士生考核结果),综合其申请材料评价结果、思想政治品德、综合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娶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十三、其他说明
    
    1、从2009年开始,我校在“化学(0703)、机械工程(0802)、光学工程(0803)、仪器科学与技术(0804)、电气工程(0808)、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水利工程(0815)、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生物医学工程(0831)”10个一级学科按一级学科招收博士生,其他学科仍按照二级学科招收博士生。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录取考生的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
    
    3、考生报名时必须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类别,并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材料一经提交不准更改,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将取消报考或录取资格。
    
    4、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和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考生与委托或定向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或入学的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5、根据教育部“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要求,天津大学2009年将继续在西部12盛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建设兵团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详细情况与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联系。
    
    6、考试科目“3339仿古建筑设计、3340建筑设计、3341城市规划与设计”为全天设计科目,考试时间为上午8:30~下午4:00,中午不得离开考场,考生须自备绘图工具及午餐。全天设计科目安排在第二天考试。
    
    7、天津大学各专业的博士生导师详细介绍或其它信息请登陆相关学院网页查询。
    
    8、网址:天津大学研究生院:http://gs.tju.edu.cn/
    
    天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http://gs.tju.edu.cn/yzbpage
考博咨询QQ 135255883 考研咨询QQ 33455802 邮箱:customer_service@kaoboinfo.com
考博信息网 版权所有 © kaoboinf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或引用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