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2009年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研究生
招生简章(秋季项目)
我校2009年招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为:530100,拟招收50人,招生对象主要为2009届应届本科毕业生。
一、专业介绍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需要,健全和完善国家高层次会计人才培养体系,建设高素质、应用型的会计人才队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于2003年底决定设置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中国人民大学是全国首批招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院校之一。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的招生办法、教育内容、培养模式等更突出职业要求,注重学术性和职业性的紧密结合。
二、我校实行网上招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
网上招生包括网上报名、网上下载《准考证》、网上查询初试成绩、网上调剂录取等。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随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有关通知,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全日制学习两年,第一年在我校国际学院(苏州)学习,第二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本部(北京)学习。户口关系迁至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学习生活情况详见《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苏州)学习生活指南》。
四、调剂条件
2009年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并报考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劳动经济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国防经济、金融工程、税务、保险学、房地产经济学、流通经济学、风险管理与精算学、城市经济学、风险投资、劳动关系学)且分数线为60,60,90,90,350;或工商管理一级学科(会计学、财务管理、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管理)且分数线为55,55,90,90,345的考生。
五、调剂程序
我校将在网上开通全日制专业学位调剂申请系统,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自愿在网上提交调剂申请,交复试费,然后自行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复试通知》。报名交费截至时间为:2009年3月26日下午15:00。
六、复试与体检
报名参加MPAcc复试的考生请自行从网上下载《复试通知》,复试时请携带《复试通知》、《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笔试和面试、英语口语和听力、综合素质。
应届考生复试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大学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
2、学生证原件(入学年份为2005年,要求每学期均注册);
非应届考生复试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大学课程学习成绩单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出具单位章);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复试时间:2009年3月28日、29日,复试具体安排报到时通知。
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七、录取
根据我校确定的录取标准,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根据学校规定,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同我校签订协议书,按规定交纳学费,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协议书由我校委托学院签发给考生。
八、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九、就业前景
面向企事业单位会计、财务管理、审计等相关管理岗位培养适合人才。
十、学院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老师 、艾老师
咨询电话: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010-62512848、010-82509175;010-82509169(Fax)
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010)62515340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0512)62867601
中国人民大学查号台:(010)62511301
咨询邮箱:mpaccrbs@ruc.edu.cn
商学院网址:www.rbs.org.cn
商学院MPAcc项目网址:http://www.rbs.org.cn/mpacc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MPAcc办公室(明德商学楼0613室)
邮政编码:100872
欢迎考生报考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硕士专业学位!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
二00九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