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业大学2010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具体接收办法如下:
一、申请
1、申请人所在学校必须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硕士推荐免试权的高等院校。申请人为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
2、申请人本人提出申请,提供申请材料(包括个人自述、成绩单、获奖证书等),填写《北京工业大学201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
3、申请人务必于2009年10月15日之前将全部申请材料寄(或送)达所在的学院(所)研究生秘书处。
(注:申请报考我校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者,除上述材料外,还须将获奖作品及个人作业副本一并邮寄到我校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研究生秘书处。)
二、复试、录取
1、学校协调安排复试、体检,届时在我校研招网公布。
2、申请人材料经学院初审合格后,由学院通知申请人来我校进行复试,复试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各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实施。
3、复试、体检均合格者,即获得被我校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4、我校研招办对通过学院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发接收函。
5、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须按教育部的要求办理正式的硕士报名手续,持北京工业大学接收函,到本科所在学校教务处(或研招办)领取推免生网报校验码,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网上报名,交报名费、并进行现场确认(照相)。
6、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2010年6月中旬寄发申请者本人。
三、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提交《全国推荐免试研究生登记表》
被我校接收的考生到本人所在学校的教务处(或研招办)获取网上报名须用的校验密码,网报后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此表由所在本科学校教务处发)上填写清楚考生报名号,并须在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后10 天内(最迟于11月20日前),将“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随同“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原件寄(送)达我校。
未按期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网报、交费、照相)者及未按期将本人“全国推荐免试生登记表”寄(送)达我校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预计全国网报时间:10月10日-31日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
预计现场确认时间:11月10日-14日(注意查阅当地报考点的要求)
京内推荐单位的免试生报考点选择北京工业大学,网上报名、网上交报名费并按时到北工大照相、确认网报信息;
京外推荐单位的免试生,应按推荐学校所在地省级招办的要求,选择当地报考点,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交报名费、到报考点进行确认网报信息、照相。
四、其他
1、对于申请材料弄虚作假或不符合事实者,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推荐免试资格,不予录取。
2、北京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专业,以《北京工业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为准(待公布)。可先参见我校2009年硕士招生目录中的招生专业。
3、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全部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即全部是公费生。
4、欢迎全国具有硕士推荐免试权高等院校的优秀硕士本科生到我校攻读硕士学位,我们将全力为您服务,并提供良好的培育环境。
五、联系方式
申请材料邮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
北京工业大学×××学院×××老师 收
邮编:100124
各学院研究生秘书联系方式见附件。
北京工业大学网址 : http://www.bjut.edu.cn
北京工业大学研招网: http://yanzhao.bjut.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 010-67392527 010-67392533
附件:1、《北京工业大学201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各学院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老师姓名及联系方式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9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