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适应国家交通领域的快速发展,进一步整合相关学科资源,形成交通领域学科群整体优势,在建校55周年之际,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于2007年10月28日正式成立。
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由原汽车工程系、原土木工程系和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原载运工具运用工程学科组建而成。
汽车工程系成立于1998年,承载车辆工程、动力机械及工程、载运工具运用工程3个二级学科,经过近10年的建设,三个学科融合发展的格局已经形成,在机械工程一级学科带动下,以2007年车辆工程成为国家重点学科、载运工具运用工程冲击二级重点学科为标志,学科建设取得长足的发展。土木工程系成立于1999年,承载道路与铁道工程二级学科、土木工程一级学科,依托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的国家重点学科固体力学发展壮大。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载运工具运用工程学科在原飞行力学基础上发展起来。飞行力学是我校建校初期的四个航空专业之一,是我国首批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的学科点,也是首批博士后流动站,1997年飞行力学博士点转为载运工具运用工程学科博士点。
学院在校博士研究生达100余人,硕士研究生200余人,本科生近500人。本科毕业生一直保持100%的就业率和优良的就业质量。
学院现有载运工具运用工程、车辆工程、动力机械及工程、道路与铁道工程4个博士点,及上述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有土木工程一级学科硕士点(各学科研究方向见招生目录)。
学院注重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理论基础与科研实践的结合,倡导认真严谨、开拓创新的学风,为国家培养了一批批优秀人才。
招生对象:2006级获得保送资格的外校本科生,各学科具体要求如下.
车辆工程学科---车辆工程相关专业(包含机械类、电子及控制类、力学及材料类)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学科---热能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相关专业(包含热能工程和流体机械类,机械与自动化类、电子及控制类、力学类)。
土木工程学科一级学科---结构工程、岩土工程、市政工程、桥梁工程、防护工程与防灾减灾等相关专业(包含力学类、材料、机械类)
道路与铁道工程学科---道路与铁道相关专业(含土木类、力学、材料、机场建设类)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学科—交通工程相关专业(面向汽车运用方向含交通信息管理、电子与控制类;面向飞行器运用及适航技术与管理方向含机械类、力学、控制类或其他与航空航天科学技术相关的学科)
材料受理时间:2009年9月6日-10月8日
面试时间:2009年9月16日-10月9日(将按接收申请资料时间分批面试)
入学时间:2010年9月;
一旦通过面试并符合国家录取规定的同学,在规定时间提供免试资格材料即拟录取。从2009年9月1日起可接收来电、来函、来人咨询申请。详细信息见: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yzb.buaa.edu.cn/
北航交通学院学院网页:http://transportation.buaa.edu.cn/
联系人:丁小妹老师
联系电话:010-82316713;邮政编码:100191
E-mail:ding_xm@buaa.edu.cn
通讯地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交通学院,工程训练中心西配楼402
北航交通学院2010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暂行办法
一、申请条件:
1. 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 研究生院高校前三学年综合成绩在院系年级排名前20%,211高校前三学年综合成绩在院系年级排名前10%;
4. 学科竞赛、科技活动获奖者或在其中表现突出者优先。
二、申请者需提供的材料:
1.完整、真实填写附录《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0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点击下载)一式两份;
2.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件一份,纸型为A4纸,身份证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3. 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本人自述(限1000字以内)一份;
4. 提交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一份;
5. (如果有)提交本人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技成果的复印件一份(双面复印);
6. (如果有)提交在学期间学科竞赛、科技活动或其它获奖的证明一份;
三、申请办法
1. 申请者将全部申请材料按第二条顺序(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一份申请表做首页,另一份申请表单独散放)寄(或送)达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交通学院,工程训练中心西配楼402室;
2. 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材料综合评审后,组织复试,院系同意接收者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给免试硕士研究生拟录取通知书;
3. 拟录取的免试硕士生须在全国规定的统考报名时间内(网报时间10月10日—10月30日,现场确认时间11月10日—11月14日),履行正式报名手续,并在母校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报名表最迟请于11月20日前寄送北航研招办。没有寄送《推免生登记表》的申请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4. 拟录取的免试硕士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政审不合格,将取消录取资格;
5. 拟录取的免试硕士生体检不合格将取消录取资格,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6. 如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即取消申请人免试录取资格;
7. 请恕所有资料概不退还。
8. 申请材料邮寄地址: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交通学院 研究生教学办公室工程训练中心西配楼402 邮编:100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