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2010年博士生招生简章
欢迎报考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
北京师范大学是一所教学与科研力量居全国一流水平的著名重点大学,有逾百年办学历史。是国家“ 211 工程”和“ 985 工程”重点建设的有特色的大学。我校学科门类齐全,共有1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0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162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18个博士后流动站,另有包括教育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和法律硕士等9个专业学位授权学科。有5个一级学科、11个二级学科获批国家重点学科,2个二级学科获批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个北京市一级重点学科,9个二级重点学科。
学校拥有4个国家重点实验室,7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5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4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和2个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7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1个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国家文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5个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5个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1个国家对外汉语教学人才培养基地,1个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学校现有博士生导师820余人,硕士生导师1640余人,其中两院院士19名,还有一批著名的资深教授。将北京师范大学建设成为综合性、有特色、研究型的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是学校的发展目标。
一、关于招生人数
我校2010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700人左右。
1.专业目录中导师姓名后标注“1”的,是指该导师只招收1名博士生,而无论其设置几个研究方向。除明确标注只招收1名博士生的外,其他导师的招生人数将依据其实际报考人数、生源质量、科研项目和经费情况以及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导师所在学院的招生总名额等综合确定,既有可能为1名,也有可能为2-3名。
2.新评聘导师(姓名后标注*的导师)招生名额均为1人。
兼职导师(姓名后标注#的导师)没有独立的招生名额,须和合作导师联合招生,其招生名额由兼职院系和其合作导师在招生总名额内适当予以解决。
3.部分院系所公布的招生人数中包含本科直博生。我校本科直博生的接收工作预计在2009年10月中旬结束,届时将公布接收情况,请注意查看。
4.本校在读的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可以申请硕博连读,接收硕博连读生的工作预计将在2009年12月底前完成,申请者须在报考前与导师联系以确认该导师是否有意接收硕博连读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或符合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或已获博士学位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①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②在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四篇以上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者发表文章数可酌减,但不得少于2篇。核心刊物目录查询:文科;理科。③已修完所报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
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如果在入学考试前不能获得硕士学位,必须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须符合上述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
攻读MBA、MPA、教育硕士、法律硕士、艺术硕士等专业学位的非学历教育(毕业时没有毕业证书、只有学位证书)应届生只能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
3.两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标准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即196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办法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报考资格审核将在录取阶段进行。
1.报名时间:2009年11月2日至12月2日。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址为:http://graduate.bnu.edu.cn/bsbmindex.htm。具体要求、流程请在网上报名期间查阅报名系统的相关说明。报名费200元,交纳方式在网上报名时通知。
2.报名者须于2009年12月9日前(以邮戳为准)按要求向报考院系所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报名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打印前须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须本人在每页亲笔签字确认);
(2)两份专家推荐书(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空表后请专家填写);
(3)个人自述(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空表后填写,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电子版);
(4)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均可),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本人已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最多3篇;
(5)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专业学位研究生和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不必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及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下同);
应届硕士毕业生只提交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被录取后,如在入学报到时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同等学力人员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及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考生必须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负担。
考试证不再寄发,请考生于考试前一周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四、考试
选拔包括初试和复试。
初试科目:外国语及两门业务课。英语、日语、俄语含听力,分值约占总分的15%。
初试时间:2010年3月20日、21日。
初试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具体地点以考试证为准)
同等学力人员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和政治理论。
复试有可能安排在初试后马上进行,也可能在初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具体安排请于考试前一周在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五、录取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考虑考生的科研情况和工作业绩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六、关于培养机制改革
为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自2008年起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行培养机制改革后,博士生录取类别只分为非定向培养博士生和定向培养博士生两类。人事档案和户口都转入北师大的为非定向培养博士生,不转入北师大的为定向培养博士生。
我校设立“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用于资助非定向培养博士生的全部学费和部分生活费。全体非定向培养博士生均可获得基本奖助学金。获得基本奖助学金的博士生除免交学费(每年1-1.2万元)外,还可获得一定额度的生活费(最高每年1万元)。基本奖助学金实行动态评定,由各院系所根据博士生的学习成绩、科研能力等综合确定。
北京地区考生在单位保证其学习时间的前提下可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其他博士生均须全脱产学习3年。
定向培养博士生、已获博士学位人员及年龄超过45周岁人员不享受 “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且须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三年共计3-3.6万元。
七、其他
1.我校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每年选拔约100学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进行联合培养,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在“研究生培养”中查询。
2.体检在新生入学时进行,不符合规定体检标准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3.录取为定向培养的北京地区考生学校将不安排住宿。
4.不提供参考书目,请自行选择相关书目学习。
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graduate.bnu.edu.cn,研招办信箱:yanzh@bnu.edu.cn,咨询电话:(010)58808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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