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业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学术型硕士
1、考生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0年9月1日),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6、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7、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不限);
8、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报考MBA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三)报考全日制工程硕士
按教育部文件执行。
二、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2009年10月份(具体见教育部文件通知)每天9:00-22:00,考生可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
2、现场确认
考生须于2009年11月中旬凭相关证件(具体时间及要求见教育部文件通知)及报名号到网上报名所选择的报考点缴纳报名费、照相、校对网报信息,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请考生对照报考条件,不符条件者请勿报考。未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并办理其它相关手续的考生,其网报信息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规定,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我校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
2、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主要用于通知复试、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工作,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区、门牌号或信箱号、邮编、姓名等)及联系电话,此信息必须在2010年7月前有效。考生所填信息必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或电话无法联系等原因而无法投递或通知不到考生等问题,我校概不负责。
3、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复试时需按规定加试(笔试)两门所报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所选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和复试科目相同。
4、报考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需与定向、委培单位及我校签订三方协议,协议可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招生信息栏下载。
四、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及地点
(1)时间:约在2010年1月(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详见《准考证》上规定的日程);
(2)地点:考试地点均由考生现场报名时报考点统一安排考场。
2、初试科目
考试科目:含政治理论、外语、两门业务课(除教育学),其中政治理论、外语(英语一或日语)、数学(一)(或数学(二)或数学(三)、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由全国统一命题,其他业务课由我校命题。政治及外语满分均为100分,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各类数学、业务课满分均为150分。各科考试均为笔试,请考生根据报考的专业选定考试科目。
(二)复试
1、复试时间:4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河南工业大学;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
4、各硕士点复试科目及复试办法另行通知。
五、录取:
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合成综合成绩,再结合考生政审和体检情况,择优录取。
六、其它
单位代码:10463单位名称:河南工业大学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邮编:450001,电话:67756822,67789443
研究生部主页:http://www2.haut.edu.cn/gradstu/index.asp
联系人:孙老师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被录取的考生(除MBA外)一律享受公费生待遇:免收学费并提供生活津贴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河南工业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
★以上说明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上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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