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类别
我校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主要招收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
学术型研究生是以培养从事科学研究或教学能力的教学科研人才为主,授予学位的类型主要是学术型学位,例如工学、理学、管理学、教育学等。
专业学位研究生是以培养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为主,授予的学位类型主要是专业学位,例如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等。
二、招生名额
2010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850人(含学术型研究生550人、专业学位研究生300人),其中包括国家计划、自筹经费、委托培养及推荐免试生。确切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数据为准。
三、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以教育部2010年招生文件为准,请考生及时浏览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招办也将根据教育部文件最新精神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上公布。
四、报名请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和现场确认时间请关注教育部相关通知或查阅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信息。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
2、现场报名地点:以内蒙古招生考试中心指定的报名点为准。
五、入学考试
学术型研究生初试科目为为3~4个单元进行。即第一单元为政治理论;第二单元为英语一;第三单元为数学类、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或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等国家统一命题科目;第四单元、计算机类为国家统一命题,其他专业由我校自主命题专业课程科目。
专业学位研究生初试科目为2~4个单元。即第一单元为政治理论;第二单元为英语一或英语二;第三单元为数学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等国家统一命题科目;第四单元为我校自主命题专业课程。其中工商管理硕士只参加第二和第三单元全国统一考试,工程硕士须参加四个单元的全国统一考试。
从2010年起增加一套统考英语试题(即英语二)供部分专业学位研究生选用,英语二重点考查考生英语运用能力,尤其是阅读和翻译能力,专业学位考生在报考时根据自身情况可选考英语一或英语二。
六、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
1、应届生须提供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学校在复试工作中要求的其它材料;
2、往届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同时需提供学校在复试工作中要求的其它材料;
3、同等学力考生除需提供以上第2条要求的全部资料外,还需提供4门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阶段主要专业课成绩证明(自考成绩或成人本科成绩证明亦可),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七、复试和录取
考生初试成绩公布后,复试科目和具体要求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科目和参考书目已在本目录中列出,学院在复试时可根据同等学力考生不同情况调整加试科目。
复试环节主要包括体检、英语听力测试、专业课笔试、口试和同等学力人员加试等。复试结束后,我校将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复试时间和地点及复试方案另行公布。
八、学制
学术型研究生学制2~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2年。
九、特殊说明
1、2010年我校在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分别按管理学和工学两个学位授予类别招生、物理电子学专业分别按理学与工学两个学位授予类别招生,以上两个专业初试分数线适用于该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分数线。以上两个专业分在不同学院(中心)招生,但复试和培养在同一个学院进行。即“管理科学与工程”在管理学院,“物理电子学”在理学院。
2、“环境工程”专业分别在化工学院和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招生,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分别在土木工程学院和建筑学院招生,以上两个专业考生报考时选择专业所在的学院即是参加复试和进行培养的学院。
3、我校2010年按学院下达总体招生计划,在复试分数线下达后,根据考生上线情况再确定分专业招生计划;
4、2010年,我校有六个学科按一级学科进行招生,即不区分二级学科,原二级学科在该一级学科中仅视为研究方向,在考生入学后,各一级学科根据考生情况安排研究方向和导师。
十、初试成绩查询、调剂、复试和录取等信息将在2010年3月份于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发布,请拟调剂考生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招生管理系统”内输入本人的详细信息,同时,拟调剂到我校的考生还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填报调剂志愿,未在以上两个系统登记本人信息的不能调剂到我校。
十一、其他
1、我校全部专业(包括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包括工商管理硕士)均接收推荐免试生。2、我校不接收学制为四年的大学三年级学生和学制为五年制的大学四年级学生报考,也不接收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三年级学生(学制四年)或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四年级学生(学制五年)报考。
3、“招生人数”栏所列人数为参考人数(含推免生、非定向、自筹、委托),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情况最后确定。
4、考生如需参考往年业务课考试试题,可与研究生学院(0471-6575780陈老师)联系。二外、业务课、复试科目、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等有关事宜,请与我校相关学院联系(联系电话详见专业目录)。
5、为方便联系,考生务必认真填写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和手机),联系电话须在2010年7月前有效。
6、如在招生年度教育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根据最新政策及时调整招生目录,请考生在各阶段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学院招生网页(http://yjsch.imut.edu.cn),我们会将各类有关的招生信息及时在网页上予以公布。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1-65789016575924
联系人:石老师 刘老师
传真:0471-6513739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爱民街49号内蒙古工业大学研招办
邮编:010051。
学校代码:1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