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关于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实施办法
为促进本科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9]25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受推免申请的专业和名额:
在我校当年招生目录上公布的各专业均可接收校内外推免生,各专业只接收相同或相近专业优秀应届毕业本科生申请,接收人数不超过各专业计划招生数的30%。
二、 申请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倾向。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和受处分记录。
5、外校申请人:
所在高校必须具有教育部当年批准的推荐免试资格,申请人须为获得该校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所在学校原则上是“985工程”高校、“211工程”高校或外语类院校;学习成绩优秀,第1-6学期所有课程成绩合格,专业必修课成绩都在70分以上。“985工程”高校、“211工程”高校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培养院系的被推荐人专业成绩排名在本年级前15%,“985工程”高校、“211工程”高校无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培养院系的被推荐人专业成绩排名在本年级前5%;外语类院校学生专业成绩排名须在本年级前10%。本科阶段有公开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专业排名可适当放宽。
三、实施办法:
(一)接收外校推免生程序:
1、被推荐人在我校研究生招办网站查阅研究生招生目录,确定拟申请院系和专业方向,下载并填写相关表格,提交以下材料:
(1)所在学校教务处、院系签字盖章的《北京外国语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须有所在学校教务处、院系签字盖章证明已获取该校推荐免试资格,所在省份的省招办公章可待录取时再盖(封面的报名号、考生编号目前不需填写;报考院校、专业的名称及专业代码可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查询《北京外国语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3)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成绩单;
(4)国家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非外语专业的CET6级证书,2005年6月以后参加六级考试达到450分以上者,提交成绩单和复印件;外语专业的专业四级证书);
(5)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6)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复印件。
(7)申请人须填写《申请推荐免试考生信息登记表》电子表格(Excel文件),发送邮件至bwyzb@bfsu.edu.cn(否则报名材料无效)。
2、我校研究生招办对被推荐人材料进行初审(包括身份证件、成绩单、专业排名名次)后,10月6日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上公布初审合格来校参加推免考试的被推荐考生名单,不再另行单独通知;
3、推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包括:业务考核占总成绩50%;面试占总成绩50%;
▲ 申请英语学院、高级翻译学院、外语教育研究中心、外国文学所(英美文学方向)免试生者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基础英语考试;其他专业、语种由院系组织专业笔试、面试;
▲ 非外语专业(本科期间无第二外语者)的被推荐人申请外语专业的推荐免试资格须加试第二外语;
▲ 各院系自行组织面试。
4、根据复试成绩排名,确定拟接收校外推免生名单,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发接收函。
(二)拟录取推免生网上公示。
(三)入学前若发现推荐免试生有下列问题之一者取消入学资格。
1、被推荐人未能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和实习)的学分要求;
2、被推荐人的毕业论文和实习成绩未达到“良好”以上;
3、被推荐人获得拟录取资格后必修、限选及公共选修课不及格;
4、被推荐人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毕业前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5、被推荐人毕业时未能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6、被推荐人患有严重生理或心理疾病、不能坚持学习,或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有可能影响到他人健康;
7、被推荐人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尤其是故意隐瞒有可能影响其录取的信息)获得拟录取资或者取得学籍者,或公示期间被举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8、 违反协议,无理要求变更录取专业或提出其他无理要求。
(四)推荐免试生申请安排:
1、报送材料时间:2009年9月20日——9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同时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外地被申请考生可通过邮局汇款)。
2、报送地点: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办(北外东院办公楼303A室)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2号北京外国语大学
收件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汇款时不得填写具体收款人、“负责人”等字样)
邮编:100089
咨询电话:010-88816246
3、推免考试流程:
高翻学院面试(包括视译、复述和口试)时间为10月11日上午8点,地点为北外东院电教楼三层高翻学院。
英语学院笔试:10月11日上午8:30
面试:10月11日下午14:00
地点:北外东院英语学院楼
所有申请英语学院、高级翻译学院、外语教育研究中心和外国文学所(英语专业)的推免生,10月12日上午9:00-11:00在北外东院逸夫楼第三阶梯教室参加《基础英语》科目的笔试,在各院系进行面试。
申请其它院系的推免生的笔试和面试,在各院系指定地点参加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于10月6日前网上公布)。
4、10月6日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上公布初审合格准考考生名单。
5、10月17日前确定“推荐免试”拟录取名单,并网上公布。已拟录取为“推免生”的考生必须在2009年10月31日前在网上报名。
四、本办法解释权归校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9年9月21日
附件(点击右键下载):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doc
北外2010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申请表.doc
申请推荐免试考生信息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