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人数
博士研究生20名,硕士研究生50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所录取的汉族考生所占比例不得超过10%,非在职考生所占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50%。
二、招生条件
(一)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毕业后保证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5.身体健康,且符合兰州大学的体检标准。
(二)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3.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
(3)获学士学位后连续工作满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入学当年8月31日前),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修读过五门以上相关的硕士生课程,并以本人为主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相当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的学术论文,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4.身体健康,且符合国家和兰州大学的体检标准。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三、招生专业
(一)硕士招生专业:除全日制专业学位各招生专业外,我校2010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各招生专业均接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报考。
(二)博士招生专业:我校所有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接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报考。
四、报名与初试
(一)报名
1.报考资格审批
考生首先下载并填写《报考201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见附件),经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民教处(或高教处)审核同意后,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领取网上报名效验码,并进行网上报名。
报考我校201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请于2009年11月20日前将省级教育厅审批签字盖章后的《报考201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或送)至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未寄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报考我校201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的考生,请于2010年1月15日前将省级教育厅审批签字盖章后的《报考201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或送)至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未寄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网上报名
(1)硕士研究生:2009年10月16日至31日9:00-22:00期间,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网站提示和要求,选择相应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进行报名现场确认。
(2)博士研究生:2009年12月15日至31日期间,考生登录兰州大学研究生院网,按网站提示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ge.lzu.edu.cn)。网上报名成功后,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并于初试前到兰州大学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初试
1.硕士研究生
(1)初试时间:2010年1月9-10日。
(2)初试地点:由报名现场确认的报考点安排。
2.博士研究生
(1)初试时间:2010年3月20-21日。
(2)初试地点:兰州大学医学校区。
五、复试与录取
(一)复试
1.硕士研究生:2010年4月,具体时间、地点由报考学院另行通知。
2.博士研究生:2010年3月22-26日,具体时间、地点由报考学院另行通知。
(二)录取
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特殊措施,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招生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国家计划内定向培养,且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毕业生)与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硕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在基础培训期间转入培训单位,户口转入我校;在职考生人事档案及户口由定向单位保管。所有考生党团组织关系基础培训期间转至培训单位,培训考核合格后转入兰州大学。
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先参加为期一年的基础强化培训(基础培训点另行通知),培训合格者才能报到入学;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直接报到入学。
六、其他
被录取的研究生采取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培养方式,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住宿费、生活费自理。
研究生学完全部课程,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经综合考核合格后,进入学位论文工作。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符合相关要求者,发给毕业证书,授予相应学位。
研究生毕业后,全部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