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34)中央财经大学”报考点是设在北京地区报考“中央财经大学”的唯一指定报考点,请考生按本考点公告要求进行报名。报考中央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考生均应选择“(1134)中央财经大学”为报考点,并按期到我校进行现场摄像和确认,选择其他报考点报名无效。
二、选择“(1134)中央财经大学”报考点的考生,提交信息后,必须以“网上支付”方式(参见北京市公告)缴纳报考费,得到缴费成功信息后,于2009年11月11日—13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到我校行政楼305室确认网报信息并现场摄像。未按规定时间到我校现场摄像的考生,报名无效。
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考生收取报考费200元外,其他选择报考点为“(1134)中央财经大学”的考生收取报考费138元(含推免生)。
未在网上付费者无法进行现场确认和补交费,报名无效。
三、到我校现场摄像的考生必须持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2、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3、网报缴费成功后生成报名号的“报名信息校对表”打印件。
现场确认时,如考生没按要求携带上述身份证件、学生证、学历证书等,或网报信息与提交证件证书等不相符,我校不予确认和摄像,报考费不退,责任由考生自负。
请考生认真填写网报信息,牢记网报生成的9位数字“报名号”,仔细核对打印的“报名信息校对表”并确认无误。(此表必需在网报开通期间进行打印,网站关闭后无法打印)。
错选报考点的考生网报信息无效,报考费不退。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9.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