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招收硕士生种类及选拔方法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分国家计划内与计划外两类,计划内招生分定向与非定向两类。计划外招生分委托培养与自筹经费两类。其中,委托培养硕士生,是招生单位受用人单位委托招收的硕士生,主要招收有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满足国家计划服务范围以外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其他方面的要求。委托培养硕士生录取时由学校与委托单位及考生本人签订委托培养合同,规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委托培养硕士生的培养经费由委培单位提供,硕士生毕业后回到委培单位工作。自筹经费研究生培养经费由培养单位及考生本人共同负担。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选拔。初试由教育部组织,省(区、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和各招生单位实施,因而又称为全国统一考试,复试由招生单位进行。
我校接收教育部规定的高等院校推荐免试考生,被推荐免试的考生,经我校考查后决定是否接受其为免初试生,对接受的推荐免试生由学校进行复试。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国家承认学历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
(3)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后,在所报专业相近的岗位上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②在所报专业专升本或参加自学考试本科段,取得大学本科课程合格成绩8门以上(须由教育部门出具成绩证明);③已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达到450分以上(有效期5年)。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身体健康
三、报名
10月8日一31日每天8:00-23:00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报名网站http://yz.chsi.com.cn或http://www.chinayz.com.cn(具体报名时间及网址以教育部通知为准),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11月10日一14日考生到省级招办指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缴费、照像。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时均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学历证明。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身份证报名;在职人员须持毕业证书、身份证报名;报名后,学校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核发准考证。
四、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考试时间由教育部公布。考试地点由各报名点确定。我校入学考试初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外国语、业务课1(数学等)和业务课2,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其中政治理论课、英语、数学试题、历史学专业基础由教育部统一命题。金融学基础(金融联考)、专业基础(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法律硕士联考)、英语(MBA联考)、综合能力(MBA联考)由联考承办单位统一命题。日语、德语、法语、英语(二外)、综合课(含国际公、私法)、马克思主义哲学、综合日语、艺术与设计理论、政治学、民法学、诉讼法学、综合英语和业务课2由我校自行命题。
五、录取
录取工作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对于用人单位推荐作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可在符合录取要求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六、报考费用
考生报考的报名费、体检费、往返路费和食宿费,均由本人自理。
七、学习期限
硕士生学习年限为二年半(在职生学习年限一般延长半年)。
八、学习期间待遇
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九、择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工作。非定向、自筹经费研究生由学生自行选择工作单位,学校可按政策予以推荐。研究生招生政策以教育部招生公告为准,若有个别调整请来函、来电垂询或到当地招办询问。
十、浙江工商大学2008年硕士生招生人数说明
2007年我校实际招生数为521名,95%以上第一志愿考生均录取为计划内(公费)硕士研究生。所附表格中,各专业招生人数为2007年的实际招生人数,2008年实际招生数有一定比例增长,具体招生数以教育部下达的2008年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28877235 28877234
联系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部招生办
邮编:310018
网址:http://yjs.zjgsu.edu.cn
十二、浙江工商大学2008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复习参考书(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