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200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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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大学200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交通大学200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2009年我校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三百余名(含直接攻博、提前攻博、硕博连读)。根据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号)精神,我校继续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详细情况,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招生信息。
二、我校2009年招生报名考试时间
现场报名时间:2009年2月26日至3月12日(不含周六、周日),函报时间:2009年1月5日至3月12日。如果实行网上报名,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上的通知。
考试时间:2009年4月18、19日。
三、报考条件(如有变更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即2003年9月1日前获得),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不含经济管理学院):①要求有进修相同或相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②在全国性公开出版的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相当于硕士论文水平的论文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个人证书。
报考经济管理学院相关专业者,还须满足下列条件:①要求有进修相同或相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②需在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至少三篇高水平的论文,其中一篇为外文撰写;③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需有个人证书)。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6.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7.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四、相关政策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至4年。
为进一步改革研究生教育中的激励机制,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2008年开始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试点工作。学校统筹研究生教育资源,加大投入,实施新的研究生资助体系,提高对博士生的资助。
委托培养研究生:培养费用由委托单位负担,在校学习期间不转户口和人事档案,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按教育部规定办理。
除委托培养研究生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以外的所有博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须转入我校,户口可转入我校(北京生源可不转户口)。
五、报考时间和方式(如果实行网上报名,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上的通知。)
报名可采取函报或到校报名两种方式。报名考试费200元。
1.报考者可访问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上关于研究生招生信息(报名用表见附件)的部分,下载空白报名表。将报名所需材料和报名费(可通过邮局电汇)寄到我校研招办,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号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44
2.函报或到校报考的考生需提供下列文件或材料
①打印好的博士报名信息表(纸张格式为A4)和电子版本。同时还需将文件命名为"博士报名信息表-***",其中"***"为考生姓名,按以下Email地址返回:qflao@ bjtu.edu.cn。须按照表中要求认真填写。
②填写并装订好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纸张格式为B5)。报考类别为委托培养者,报名登记表必须由所在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应届硕士毕业生原录取类别属委托培养者,报名登记表必须由所在单位填写意见,说明是否继续委培,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③订好的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书(由专家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如果打印,专家须在每页纸上签字。纸张格式为B5)。
④加盖红色公章的硕士课程成绩单、加盖红色公章的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加盖红色公章的论文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只须提供加盖红色公章的硕士课程成绩单;
同等学力者须提供进修相同或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加盖红色公章)、在全国性公开出版的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相当于硕士论文水平的论文原件及复印件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个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经济管理学院相关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进修相同或相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加盖红色公章)、在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至少三篇高水平的论文(其中一篇为外文撰写)原件及复印件、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需有个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带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硕士学位证、毕业证必须在入学前补验;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还须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思想政治情况表(需盖章,纸张格式为B5)。
⑦正面免冠1寸近照4张(背面写上姓名,其中一张事先贴在登记表上)。
3.准考证领取时间:2009年4月8日-16日,领取地点: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需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带学生证和有效身份证。
函报考生应于考前一周内交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身份证并领取准考证。
4.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笔试)科目为外国语(听力放在复试阶段进行)、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同等学力者须同时加试自然辩证法。
5.复试方式和时间在领准考证时看研究生院通知(考生可与报考的学院联系确认),同等学力者复试时须加试两门硕士专业基础课。
6.体检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
六、报考委托培养考生必须经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其他考生报名登记表不必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但考生必须征得单位同意,一旦录取,请考生妥善处理好所在单位的各种手续,如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不能调档,或单位不签培养协议(委培考生)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者,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外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网址:http://gs.njtu.edu.cn
我校不提供往年试题。有关参考书目请与我校教材科联系,电话010-51688681,教材科如无相关书目则可与出版社联系。
其它事宜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的招生信息,或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院研究生科或导师联系。
联系方式:
北京交通大学查号台:010-51682222(可查询导师电话)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传真):010-51688153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号 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44
网址:http://www.njtu.edu.cn (详细情况请见各学院主页)
各学院研究生科电话及联系人: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申老师 010-51687340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王老师 010-51685847
经济管理学院 赵老师 010-51687171
交通运输学院 邓老师 010-51688002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王老师 010-51687240
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 姜老师 010-51687039
电气工程学院 黄老师 010-51688369
理学院 秦老师 010-51688373
人文学院 陈老师 010-51688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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