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影学院200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您现在的位置: 考博信息网 >> 文章中心 >> 院校信息 >> 招生简章 >> 正文 北京电影学院200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考研试卷库
北京电影学院200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电影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电影学学科专业技术、艺术、理论及教学研究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凡属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必须在报名时已经获得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进修过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并提交相关证明;或有相关专业的教学经历,能提供教学经历证明;

(2)提交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3000字以上的相关专业学术论文至少三篇,或提交公开发表的10万字以上的学术专著;报考“电影艺术创作理论研究方向”的考生须提交两篇论文和公开播映的影视作品;

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如果在报名前不能获得硕士学位,则只能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

攻读艺术硕士等专业学位的非学历教育(毕业时没有毕业证书、只有学位证书)应届生只能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

4.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4年9月1日之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6.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7.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8年11月10日-12月8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周末不办公)

地点: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部(C楼207室)

四、报名办法:

1.考生报名前登录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部页面下载以下报博材料:

报博材料一:《报考攻读2009年北京电影学院博士生信息表》(Excel格式);[重要提示:本表填完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邮箱:YJSZS@bfa.edu.cn,信件主题请写明“某某考生报博信息表”,凡不按照以下要求填写本报名信息表的,一律不予报名。本信息表是根据2009年全国博士生招生信息采集标准设定的,我们每项所注明的填写说明依次为序号、汉字名称、首字母缩写和相关要求。考生必须逐项按要求如实填写,不得擅自对本表格作删节、增加、调换顺序等任何修改,否则报名信息无效。考生所在省(区、市)代码、政治面貌代码、民族代码等信息请查看报名附件说明。]

报博材料二: 《报考攻读2009年北京电影学院博士生登记表》(Word格式);

报博材料三: 《报考攻读北京电影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Word格式);

2.考生可选择以下方式报名:

(1)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直接到北京电影学院提交报考材料并交纳报名费200元;

(2)通过特快专递或挂号邮寄报考材料并通过邮局汇款交纳报名费200元(时间以邮戳为准,收款人地址请填写“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部”,并一定注明“某某考生报考博士”切勿汇款寄至个人)。

3.考生须于2008年12月8日前(以邮戳为准)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在报名时必须首先将报博材料一《报考攻读2009年北京电影学院博士生信息表》(Excel格式)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邮箱:YJSZS@bfa.edu.cn ,信件主题请写明“某某考生报博信息表”。

(2)提交书面的报博材料二:《报考攻读2009年北京电影学院博士生登记表》(Word格式),表内所列项目要全部填写,不留空白,如有情况不明无法填写的,应写“不详”及原因,如无该项情况,应写“无”。单位通讯地址、本人通讯地址,不得用简称或写“本市”、“本省”等字样,以免寄发有关通知时造成投递错误。

(3)正面免冠1寸近照3张(背面写上姓名,其中一张事先贴在登记表上)。

(4)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以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或研究生证)。直接来学院报名的考生须交验原件和复印件;函报考生先邮寄相关复印件,待领取准考证时再交验原件;

(5)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评议书复印件、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

同等学力报考者免交上述材料,但须根据“报考条件”中的规定提交进修的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或教学经历证明、已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著或公开播映的影视作品;

应届毕业硕士生因在报名时无法提交硕士论文全文和评议书复印件,可以提交硕士论文初稿或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6)提交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所填的报博材料三《报考攻读北京电影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Word格式),;

(7)跨学科专业报考者须提交至少一篇内容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的3000字以上的论文或公开播映的作品。

4.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考生报考材料后,将于2008年12月25日之后在网上公布准考考生名单、领取准考证办法。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等也将陆续在网上公布,请注意及时查看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部网页。

五、考试:

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

1.考试时间:暂定2009年3月30、31(初试);4月1、2日(复试)。我院可能会调整考试时间,如调整,将最迟在2009年2月底前在研究生部网站公布,届时请注意查看。

2.初试科目:初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毕业硕士生可以申请免试)、 外国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详见《北京电影学院200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3.复试一般为口试(含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占复试成绩的10%)。主要考查考生的整体素质、科学研究设想、理论创新意识、综合运用理论的能力、技术实践和艺术创作能力以及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报考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4.考试地点:北京电影学院。

六、体格检查:

考生在复试时由学院统一组织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七、录取:

拟录取的考生,需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报考攻读2009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由我院发录取通知书。

录取类别:

1.计划内非定向: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2.计划内定向: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3.计划外委托培养:培养费由委托单位负担,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

4.计划外自筹经费:户口和档案(除北京地区散居户口)将转入我院,培养费由本人负担,毕业后按我院有关规定择业。

对于定向、委托和自筹经费培养的博士生,须在入学前由用人单位或本人与我院签订相应的定向、委托或自筹经费培养博士生协议书。

我院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每学年贰万贰仟元整。

应届考生被录取后在入学报到时若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我院招收的博士生,学制为三年。

八、报考费用:

考生报考的报名费、复试费、体检费、往返路费、食宿费以及录取后的赴校路费、行李托运费等,均由考生本人自理。

九、其它:

1.本院对考生的各种通知或说明将通过网络对外公布,请考生务必经常登陆访问 “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部”网页,认真查看是否有更新的信息发布。

2.考生来函寄至: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部(请注明:博士招生)(邮编:100088),联系电话:(010)82047891,联系人:高老师。

3.各类报名材料请自留底稿,我院一律不退。
考博咨询QQ 135255883 考研咨询QQ 33455802 邮箱:customer_service@kaoboinfo.com
考博信息网 版权所有 © kaoboinf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或引用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