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大学2009年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简章
北京中医药大学欢迎外国留学生报考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博士学位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1、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
2、热爱中医药事业,有较好的生物医学或中医药学知识基础
硕士研究生:具有相当于中国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经两名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熟练掌握汉语。
博士研究生:具有相当于中国硕士研究生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经两名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以上职称的专家教授推荐,熟练掌握汉语。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时间
硕士生:2008年11月5日-11月6日
博士生:2008年12月18日-12月19日
2、报名程序
1)网上下载报名表及准考证。用A4纸打印《北京中医药大学2009年外国留学生报考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表》,用B5纸打印准考证,并按要求填写。
2)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及报考费交到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报名材料包括:①《北京中医药大学2009年外国留学生报考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表》;②准考证;③有关学历证明和学习成绩单原件,获得国外学位的考生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两位专家的推荐信;⑤本人近期证件照片2张(分别贴在报名表及准考证上)。
报考费:800元人民币。交费后,不办理退款手续。
三、考试
1、所有考生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到北京中医药大学参加考试,不另设考点。
硕士生入学考试时间:2009年1月11日(以准考证上考试时间为准)。
博士生入学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应于2009年1月7日到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报考博士研究生考生应于2009年3月5日到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考试时持准考证、护照进入考场。
3、笔试科目
报考硕士生:一门业务课,具体考试科目见北京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报考博士生:两门业务课,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业务课考试须用汉语答题。初试结束后,考生须参加报考学院组织的复试,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4、所有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5、考试期间,考生的食宿自理。
四、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6月底以前发出。
五、入学
考生被录取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北京中医药大学报到,办理入学手续,交纳培养费。
培养费标准(不含教材费,人民币/每学年):
硕士研究生:38000人民币/每学年
博士研究生:47000人民币/每学年
六、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3—5年
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5年。
七、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北京中医药大学毕业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可被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八、考生如有不明确事宜,欢迎向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地址:北京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
电话:010-64286502
传真:010-64287519
邮政编码:100029
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部网页:http://www2.bucm.edu.cn/yanjiusheng/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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