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学院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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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乐学院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中国音乐学院是以中国传统音乐教育和研究为特色的综合性高等音乐院校,面向全国招生。我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爱国守法,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专业技能,具有从事音乐研究、教学、管理、创作、表演等方面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我院只招收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09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院对考生提出的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院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报名、考试

我院2009年招收声乐、乐器演奏、钢琴演奏、钢琴伴奏、管弦和指挥研究方向的考生提前进行专业主课考试,主课考试分一试、二试 (管弦、指挥方向只进行一试),二试合格考生准予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的网上报名,报考我院。其它研究方向不提前进行专业主课考试,考生直接参加全国统一招生网上报名。

报考我院研究生只填报考系别和研究方向,录取后,导师和学生进行双向选择。

通过专业主课考试的考生凭本人报名号于11月10日-11月14日到我院确认网报数据、现场照相,我院将于1月8日至9日到研究生处(行政楼438房间)领取统考准考证,过期不候。2009年1月10日-15日开始参加我院除专业主课以外的初试、复试科目考试。

1、网上报名有关事项:2009年硕士研究生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a、网上报名日期:2008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提前进行主课考试的各研究方向,在主课考试合格后于10月22日—31日参加网上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b、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北京市招生办公室(http://yjs.bjgz.edu.cn)及我院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

c、报考我院的考生需在2008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携带有关证件和材料到我院确认网报信息并照相。

d、报考费用:全国统考报名初试费按照网上说明支付,我院专业考试初试费100元,复试费80元。

根据教育部及北京市研招办规定,所有专业方向初试报名费按照网上说明支付,通过网上交费系统使用银行卡,划卡交纳,本院考试费及体检费在考生到我院确认报名数据、拍照时交纳。

2、考试科目:政治理论、外语(英、日、俄、德任选一种)须参加全国统一命题考试,根据教育部规定,2009年外语听力、口语考试在复试阶段进行。其它专业主课、专业基础课及复试科目详见附件。同等学力考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等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非音乐专业考生需加试视唱练耳(含笔试)、主课以外的一项音乐表演技能(钢琴、声乐或其它乐器演奏)。

3、全国统考科目政治、外语课及我院命题专业课考试均在北京本院进行,外地不设报名考试点,我院初试与复试连续进行,时间约6天。

四、录取

1、我院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2、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录取前须由用人单位与本院签定合同。自筹经费研究生录取前须由本人与本院签定合同。

五、毕业生就业

定向生、委培生毕业后根据合同规定回原单位工作。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根据社会的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由学院推荐,用人单位考核,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六、学习费用及待遇

1、国家计划招收的定向、非定向生均不收取学费,委培、自筹经费学生每学年学费15000元(以国家最新规定为准),在学习期间其他费用及待遇按国家规定及我院与委培生单位、自筹经费学生本人签订的合同执行。住宿费750元(一号公寓)或900元(二号公寓),户口及家庭住址都在北京的学生一律走读,不缴住宿费。

2、在校学习期间,定向、非定向学生按国家规定享受研究生助学金和公费医疗。自筹经费和委托培养学生在校期间有关待遇,按入学时所签的合同办理。所有学生可根据本院有关规定享受研究生奖学金。

本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翔路1号邮政编码:100101

中国音乐学院网址:www.ccmusic.edu.cn

研究生处电话:010—64887364传真 010-64887364

E-mail:yanjiushengchu2007@163.com

乘车路线:①北京站乘地铁至积水潭站转乘618等路汽车苇子坑站下车。

②西客站乘727路汽车到苇子坑站下车。

③北京南站乘939路汽车到健翔桥站下车。

注:表演专业方向主课曲目要求会逐年提高,请考生务必注意曲目要求的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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