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航天事业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在职人员。
3. 年龄原则不超过30周岁。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院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推荐免试硕士生。
1. 必须是国家“211工程”综合及理工类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 具有本校取得对外推荐免试硕士生资格。
3.本科学习期间各科成绩优良率须达到80%,不能有重修科目或补考;学科竞赛、科技活动获奖者或在校综合表现优秀者优先。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院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核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或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报考点以及我院网上公告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1.报名日期:按照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时间报名。
2.报名点:
报考我院的北京市考生,选择报名点为1180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航天五院);外省市的考生,选择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
3.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我院的北京考生直接到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航天五院)招生办进行现场确认;外省市的考生到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4. 报考我院的考生请务必打印《报名信息校对表》(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后打印),并于现场确认后一周时间内邮寄到我院。
5. 报考我院的考生务必准备两个信封(信封的尺寸为标准7号中信封),信封上必须清楚写明:邮政编码、通信地址、收信人姓名,信封必须粘贴足够的邮资,便于考生能及时、准确收到“准考证”、“成绩单”。
三、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1. 初试日期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进行。
2. 考试科目详见硕士招生专业目录。
3. 复试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格检查
复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体检须符合我院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录取
我院硕士生的录取工作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出现某些专业或研究方向上合格考生过于集中的情况,在征得考生本人同意的前提下,可在院内相近的专业或研究方向上进行调剂录取。
六、其他
1.我院制定有《在读优秀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规定》,鼓励课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科研能力的在读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
2.我院研究生招生情况信息全部在网上进行发布,考生根据需求随时进行查询。
单位代码:83221
单位名称: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
电 话: 010-88526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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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部门:中国航天二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