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一)资格
1、香港、澳门、台湾永久居民。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四十岁以下。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四十五岁以下。报考自费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不限。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类别
1、公费全日制研究生
2、自费全日制研究生
(三)报名时间
2006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
(四)报考地点
1、北京理工大学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 (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8227。
2.广东省高校招生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6,图文传真:(020)38627815。
3.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铜锣湾摩顿台5号百富中心16楼,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地址:澳门巴掌围斜巷19号南粤商业中心十三至十五楼,
电话:(00853)3969322, 图文传真:(00853)322340。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任选一地报名,并在该报名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五)报名手续
报名时考生须交本人居住地身份证副本(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持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或台胞证);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大学本科或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体格检查报告。报考费为500港元。报名后不参加考试者不退报考费。
考生要求通讯报名者,应事先同自选的报考点联系妥当,再寄送有关证明、表格及报考费,另加邮资及手续费100港元,并告知本人的通迅地址、联系电话、传真机号码或E-Mail地址。
(六)填报志愿
考生只能填报北京林业大学的一个专业。
二、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科目:报考硕士生的考生须应试报考专业指定的二门业务课及一门外国语;报考博士生的考生须应试报考专业指定的两门业务课及一门外国语,具体考试科目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三小时。
2、初试地点、时间
地点: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安排。
香 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 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时间:2007年4月21日至22日
3、复试
初试合格者,要参加复试。复试内容、方式、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三、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将在六月中旬寄给考生。
四、入学
新生于9月份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在《录取通知书》中注明。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习年限及收费标准
1、我校硕士、博士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
2、公费全日制研究生免交学费,并享受校内奖学金。
3、自费全日制硕士生每人每学年学费8000元人民币,自费全日制博士生每人每学年学费1万元人民币。
4、住宿等其它费用自理。
六、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位。
七、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
邮政编码:100083
联系电话:(010)62338380
传真:(010)62337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