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医科大学+山西财经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山西财经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公布,详情如下:
山西财经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山西财经大学2012年面向全国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1400名(具体招生规模以教育部文件为准),分为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各专业招生人数、专业介绍、考试科目、复试科目等详见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招生目录所公布的招生计划含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硕士及推免研究生,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各专业考生报考情况及达线人数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数。
二、报考及录取类别
1、非定向生由中央或地方财政拨款培养,须将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转至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定向生由中央或地方财政拨款培养,录取时定向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协议,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仍留原工作单位,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3、委托培养生的培养经费由用人单位提供,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仍留原工作单位,毕业后按委托培养合同就业。
4、自筹经费生须与我校签订协议并交纳培养费,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可转入我校,也可留原工作单位,毕业后按自主择业。
5、报考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需与定向、委培单位及我校签订三方协议,协议可在录取时从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
6、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委托培养或自筹。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山西财经大学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四、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2011年10月10日—31日(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山西财经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请考生对照报考条件,不符条件者请勿报考。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
确认时间:以考生选择的报名点公告为准。考生凭相关证件及报名号到网上报名所选择的报考点缴纳报名费、照相、校对网报信息,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未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并办理其它相关手续的考生,其网报信息无效。
五、注意事项
(1)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规定,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将在现场确认和复试阶段进行,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我校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已获学籍的,取消其学籍;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姓名应与身份证、户口本上的姓名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去毕业学校教务处及公安部门开具证明。否则,何时发现,何时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2)考生报名时应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移动电话)和相对固定的通讯地址(此信息必须在2012年7月前有效),如因考生本人填写不清所造成的延误,责任由考生自负。准考考生给我校的所有函、电,务必注明考生编号(即准考证号)。
(3)考生在填写学历证书编号时,应填写学校编号,如填写为流水编号则需要考生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六、准考证发放事宜
根据教育部通知精神,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由考生本人在教育部规定时间采取网上打印方式,我校不再邮寄。
七、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西财经大学
单位代码:10125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路696号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030006
有关2012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其他事宜,请登陆我校研究生教育网站(http://www.sxufe.edu.cn)查询2012年硕士招生简章。
本目录同时列出各专业复试科目及考试范围,供考生复习备考之用。按照教育部要求我校不提供历年专业科目考试试题,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望广大考生周知。
咨询电话(传真):0351—7666904
Email:yzb_sxufe@163.com
山西医科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公布,详情如下:
山西医科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2012年我校共招收硕士研究生1100余名,含委托培养和自费研究生。我校招生专业涵盖医学、理学、教育学、管理学,其中医学、教育学、管理学考试科目为3门(政治、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其余学科考试科目为4门(政治、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专业基础课)。我校招生培养类别分为学术型(科学学位)和专业学位2类,其中专业学位招生专业为临床医学(代码:1051**)、公共卫生(代码105300)、护理学(代码105400)、口腔医学(代码105200)和药学(代码105500)。
二、报考条件
1、具有本科毕业学历的应届考生(2012年7月毕业)和往届考生(符合本条规定的现役军人需持有师级以上政治部开具的介绍信);
2、大专学历考生必须毕业两年以上(2010年9月1日以前毕业),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3、成人应届本科生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4、我校专业学位各专业只招收本科学历考生;
5、个别学科专业导师有特别招生要求的请对照目录备注执行;
6、资格审查将在复试前进行,有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报考资格。
三、网报注意事项
1、因我校每一个研究方向对应为一名导师,请认真核对,并在“备注栏”内填写所报考的导师姓名;
2、认真检查核对网报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专业名称、联系方式、通信地址等是否正确、详实、可靠;
3、选考卫生综合、药学综合、化学综合的考生参加考试时须带统计用计算器。
四、复试要求及内容
1、我校2012年初试合格线执行教育部一区标准规定;
2、考生资格审查合格;
3、思想政治资格审查合格;
4、心理素质测试无异常;
5、复试内容:
(1)专业课考试:我校按照一级或二级学科专业命题,复试前参照我校网上有关通知;
(2)外国语水平、口语和听力测试;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报考中西结合临床专业加试科目:中医诊断学、方剂学;
报考药学专业加试科目:无机化学、高等数学;
报考应用心理学专业加试:普通心理学、社会心理学;
其他专业加试科目:在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人体解剖学4门中任选2门科目。
五、面试、调剂与录取
1、按照初试及复试成绩综合排名,按适当比例参加导师组面试;
2、未在比例内的考生可在校内相同或相近专业内调剂,也可参加其他院校的网上调剂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只能被录取为自筹经费研究生或委托培养研究生;
4、有定向或委培意向考生,须在报考时注明定向委培单位,录取前由考生与定向或委培单位、我校签订《定向或委培合同》。
5、各学科、专业指导教师所招收是否国家计划内、外指标,将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及我校实际报考情况划定。
六、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将在2011年9月-10月统一安排完成。
七、有关考试科目说明
1、西医综合(306):教育部命题。试题覆盖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内科学(包括诊断学内容)、外科学(增加胸外、泌尿外内容),总分300分。
2、中医综合(307):教育部命题。试题覆盖中医诊断学、中医基础理论、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总分300分。
3、护理综合(308):我校命题,具体覆盖考试科目请参照教育部制订的护理综合考试大纲执行。总分300分。
4、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12):教育部命题。试题涵盖普通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实验心理学、心理统计与测量等学科基础课程。
5、口腔综合(352):我校命题。试题覆盖口腔内科学、口腔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解剖生理学,总分300分。
6、卫生综合(353):我校命题。试题覆盖流行病学、环境卫生学、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总分300分。
7、生物综合(701):我校命题。试题覆盖生理学、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微生物学,总分150分。
8、药学综合(702):我校命题,用于学术型研究生统考。试题覆盖有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合物光谱分析、药理学,总分300分。
9、药学综合(349):我校命题,用于专业学位研究生统考。试题覆盖药物化学(20%)、药剂学(25%)、药物分析学(20%)、药理学(25%)、药事法规(10%)。
10、化学综合(703):我校命题。试题覆盖有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合物光谱分析、生物化学,总分300分。
11、管理学综合(704):我校命题。试题覆盖卫生事业管理学(梁万年,人民卫生出版社)、卫生法学(人民卫生出版社)、卫生经济学(人民卫生出版社)、健康教育理论与方法(杨廷忠,郑建中,浙江大学出版社)、社会医学(人民卫生出版社),总分300分。
12、动物学综合(705):我校命题。试题覆盖实验动物学(刘福英主编.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005年版)、动物生理学(杨秀平.高等教育出版社)、动物生物化学(邹思湘.中国农业出版社)、动物遗传学(李宁.中国农业出版社.第二版),总分300分。
13、生理学(801)、生物化学(802)、医学免疫学(803)、细胞生物学(804)、实验动物学(805):我校命题。其中实验动物学参考书目为实验动物学(刘福英主编.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005年出版)。其余科目请参考人民卫生出版社相应书目。
八、凡考入我校的研究生,在学期间一律不许中断学习自费出国或探亲。
附注:
1、专业学位(professional degree),是相对于学术性学位(academic degree)而言的学位类型,其目的是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并适应特定行业或职业实际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专业学位与学术性学位处于同一层次,培养规格各有侧重,在培养目标上有明显差异。学术性学位按学科设立,其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主要培养大学教师和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而专业学位以专业实践为导向,重视实践和应用,培养在专业和专门技术上受到正规的、高水平训练的高层次人才,授予学位的标准要反映该专业领域的特点和对高层次人才在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学术能力上的要求。专业学位教育的突出特点是学术性与职业性紧密结合,获得专业学位的人,主要不是从事学术研究,而是从事具有明显的职业背景的工作。招收、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是为了能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要,调整优化研究生教育类型结构,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培养体系,推动硕士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的模式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模式转变。
2、山西医科大学2012年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类别表
序号 专业学位类别名称 专业领域代码 专业领域名称
1 临床医学 105101 内科学
2 临床医学 105102 儿科学
3 临床医学 105103 老年医学
4 临床医学 105104 神经病学
5 临床医学 105105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6 临床医学 105106 皮肤病与性病学
7 临床医学 105107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8 临床医学 105108 临床检验诊断学
9 临床医学 105109 外科学
10 临床医学 105110 妇产科学
11 临床医学 105111 眼科学
12 临床医学 105112 耳鼻咽喉科学
13 临床医学 105113 肿瘤学
14 临床医学 105114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15 临床医学 105115 麻醉学
16 临床医学 105116 急诊医学
17 临床医学 105126 中西医结合临床
18 口腔医学 105200 口腔医学
19 公共卫生 105300 公共卫生
20 护 理 105400 护理
21 药 学 105500 药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