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湖南工业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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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湖南工业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江南大学+湖南工业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公布,详情如下:

江南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江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学校座落于风景秀丽、经济发达的江南历史名城——无锡市,学校3200亩新校园座落在太湖边,校园依水而建,是一所环境优美的花园式高等学府。我们热诚欢迎全国各地考生报考江南大学,我校从2010年起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包含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 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根据我校专业培养要求及社会需求,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建议不报考我校生物工程学院、食品学院、医药学院的各专业。

5.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6.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应在入学报到前取得本科学历)。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学生须在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取得境外文凭的,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后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 报名参加我校其它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

1. 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学术型硕士、专业硕士中的工程硕士和农业推广硕士中的各专业接受单独考试报名。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保证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全部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3)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或专科毕业后2年,达到本科同等学力的往届毕业生或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须于入学前获得毕业证书)。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5)身体状况符合(一)中第4项要求。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招生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原则。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且须签订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和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与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考生签订协议书后,招生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录取的学生,先在教育部规定的基础培训基地集中进行一年的基础强化培训,培训合格后到我校继续学习,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
 
三、报名、考试

硕士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日期:2011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通过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网址: 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提前预报名,时间2011年9月25日至29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数据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2.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农村教育硕士)均须在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缴费和照相。

报考我校单独考试、工商管理硕士以及设计学院和数字媒体学院以下专业报考点必须选择『(3215)无锡市高校招生办公室』。

序号 学院代码及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1 003设计学院 130400 美术学
2 130500 设计学
3 085237 工业设计工程(专业学位)
4 135108 艺术设计(专业学位)
5 016数字媒体学院 130500 设计学
6 085237 工业设计工程(专业学位)


(二)现场确认时间: 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农村教育硕士)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现场确认、缴费、照像。逾期不再补办。

(三)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我校单独考试、工商管理硕士及上表所列两个学院的4个专业的考生必须到无锡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考场由无锡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安排。
报考其他专业(方向)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现场确认。

(四) 打印准考证

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寄发《准考证》(报考上表所列两个学院的4个专业的考生除外,仍由我校寄发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五)考试时间地点

2012年1月7日至8日,具体以准考证上安排的时间、地点为准。
 
四、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于2011年4月初公布。复试时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
复试分为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部分学科(专业)组织进行]、面试、思想品德考核。
 
五、调剂

各专业(领域)是否需要调剂,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在复试前公布,届时考生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六、体检

体检工作安排在我校校医院,在复试阶段进行。
 
七、录取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我校复试文件,确定的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批(预计6月份)合格后再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考生须知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我校2012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740名,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数为准。各学院及各专业(领域)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报名考试情况作调整。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原则上不接受跨学科同等学历考生报考。
同等学历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初试以外的本科阶段主干课两门。
联系方式:
无锡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无锡市解放东路866号, 联系电话:0510-82705476)

江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邮编:214122                                地址: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  
联系电话:0510-85913639         传真:0510-85913637
 
招生学院联系电话

学院 联系电话 学院 联系电话
生物工程学院 0510-85918517 物联网工程学院  0510-85912136
食品学院 0510-85912065 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 0510-85197773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0510-85917071 纺织服装学院 0510-85912011
设计学院 0510-85329264 商学院
MBA中心 0510-85329001
0510-85327186
机械工程学院 0510-85910583 马克思主义学院 0510-85329316
理学院 0510-85913885 法学院 0510-85913886
医药学院 0510-85325209  人文学院 0510-85329280
数字媒体学院 0510-85197956 外国语学院 0510-85919782


湖南工业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公布,详情如下:

湖南工业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湖南工业大学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须知

一、招生计划

2012年我校拟招生650人左右(确切的招生规模以教育部下达为准),包括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其中学术学位研究生招生人数300人左右,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人数350人左右。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各专业所列招生规模均含非定向、定向、委培和自筹经费研究生,可接收推荐免试生。各专业的具体招生人数将在录取时视生源情况在校内适当调整。

二、学术学位研究生

毕业时授予学术学位。

生源来源: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推荐免试生都可以报考。

三、专业学位研究生

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

我校2012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涉及三个专业学位类别:工商管理硕士、艺术硕士、工程硕士(机械工程、材料工程、电气工程、计算机技术、工业工程、项目管理和物流工程)。
生源来源: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推荐免试生、工商管理硕士联考。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不接收推荐免试生。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6)我校不接收在校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再次报考硕士研究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报考“艺术设计、机械工程、材料工程、电气工程、计算机技术、工业工程和物流工程”等专业学位研究生,需参加国家组织的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与(一)中所列条件相同。

(三)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需参加国家组织的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报考类别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

(四)接收推荐免试生:我校所有学科专业(除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工商管理硕士)均可接收不同数量的推荐免试生。欢迎获得考生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与我校研招办和相关学院联系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事宜。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外校优秀普教本科应届毕业生发给接收函。收到我校接收函且取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同学须将正式加盖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公章的推荐免试表格寄送我校研招办,并到考生所在学校领取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发报名校验码,凭校验码于2011年10月10日—31日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yz.chsi.com.cn),于11月10日至14日到网上报名时所选定的报名点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缴纳报名费和照相),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详情请浏览我校研究生处主页研究生招生信息。

五、报名

采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到报名点现场照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详情请于9月中旬浏览我校研究生处主页研究生招生信息。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2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1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25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考生务必记住网报系统为考生提供的报名号和考生本人确定的密码。
4.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通讯地址最好填写为“湖南工业大学XX学院XX考生收”。档案和学习单位一定填写为“湖南工业大学XX学院”。
(4)报考我校美术学(130400)01、03、04方向的考生、设计学(130500)02、03、04、05、06方向的考生、艺术设计(135108)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湖南工业大学为报名点,直接到我校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照相。其它考生可任意选择报名点。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报名号到网报时所选择的报名点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照相。
3.考生在现场报名时对在网上所填报的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进行签字确认。
所填各种信息及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凡报名造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复试、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六、初试

(一)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2年1月7日至1月8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9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9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1月7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7日下午 外国语
1月8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8日下午 业务课二
1月9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七、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在复试时,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准予其参加复试。

八、体格检查

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九、复试

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拟录取的考生均应通过复试。根据教育部要求,对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均应加试所报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并在复试通知书中直接通知考生。专业课和加试课程均为笔试,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外语听力和口语考试在复试中进行,计入复试成绩。

十、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及档案单位政审材料进行差额复试,最后确定录取名单。
考生可录取为非定向、定向或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的具体含义如下:

非定向:在录取时不确定未来的工作单位,毕业后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定向:在学期间不转工资关系、不转人事档案,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委托培养:在学期间不转工资关系、不转人事档案,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
自筹经费:应参加全国统考,执行统一的录取标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由学校提出就业意见并予以推荐,学校所在省(区、市)毕业生调配部门负责派遣到接收单位。

十一、其他

1、学校对全日制脱产研究生实行奖学金奖励制度,提供研究生“三助”岗位。
2、招生目录中不列导师姓名,所列研究方向仅供考生了解专业研究动态和报考时参考,入学后经师生互选确定导师。
3、招生目录中各考试科目的参考书由考生自行解决,我校研招办不办理邮购业务。考生如有疑难问题请来信联系,我们将及时热情地为您解答。
3、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株洲泰山路湖南工业大学研招办,邮政编码:412007
联系电话:0731-22183156 ,传真:0731-22183156
网 址:http://218.75.208.58:82/ftp/yjsc/ ,邮箱:hngydxy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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