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西南政法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研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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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试卷库
重庆医科大学+西南政法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研招生简章

重庆医科大学+西南政法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公布,详情如下:

重庆医科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报 一、学历学位要求: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大学应届本科生;或已经毕业并取得毕业证;或以上学历。(普通教育系列)
考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本科或成人专升本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
   (成人教育系列)
要 ③.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自毕业证上的毕业日期,到录取入学有两年时间;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教育序列本科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
  跨条件报考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求     ③→②或②→①:取得大学六级英语合格证书或成绩超过当年建议分数线;在CSCD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著1篇以上;取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排名前5名。(以上条件须同时具备。)
      ③→①:取得大学六级英语合格证书或成绩超过当年建议分数线;在CSCD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著2篇以上;取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排名前3名。(以上条件须同时具备。)
      跨条件报考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后,必须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交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复试时审查原件。
      对不符合报名要求的考生若网上报名时发生专业误报,在现场报名进行信息确认时必须进行专业修正否则不发准考证。复试时将对毕业证、学位证原件进行核对,对弄虚作假,通过伪造、欺骗等手段获取资格的考生,无论招生考试进行到何种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考试、录取、入学等资格。
  二、学历背景要求
  1.(1)临床医学一级学科要求:普通教育本科毕业,获毕业证书;本科学习专业为:临床医学(含各方向)、中西医结合临床、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学士。
   (2)口腔医学一级学科要求:普通教育本科毕业,获毕业证书;本科学习专业为:口腔医学类,医学学士。
  2、部分本科专业报考临床医学研究生时,只能按如下要求报考:
  眼视光学只能报考眼科学;
  临床检验诊断学只能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
  护理学只能报考护理学。
  3.报考各专业型学位研究生学历背景要求为:
    (1)105101 内科学、105102 儿科学、105103 老年医学、105104 神经病学、105105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05106 皮肤病与性病学、105107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105108 临床检验诊断学、105109 外科学、105110 妇产科学、105111 眼科学、105112 耳鼻咽喉科学、105113 肿瘤学、105114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105115运动医学、105116 麻醉学、105117 急诊医学。以上专业学历背景要求为:本科学习专业为临床医学(含各方向)、中西医结合临床、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本专业攻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学习时间为四年),医学学士。
    (2)105126 中西医结合临床。本专业学历背景要求为: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或临床医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或临床医学类往届本科毕业生,医学学士。
    (3)105200 口腔医学硕士。本专业学历背景要求为:口腔医学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医学学士。

 重庆医科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各专业授予学位类型

学科门类 一级学科
代码及名称 二级学科代码及名称 授予学位类型 报考学历
学位要求 报考学历
背景要求
03法学 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 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 法学(科学学位) ①+②+③ 无
07
理学  0710生物学 071002 动物学 理学(科学学位) ①+② 无
071003 生理学 理学(科学学位) ①+②
071005 微生物学 理学(科学学位) ①+②
071006 神经生物学 理学(科学学位) ①+②
071007 遗传学 理学(科学学位) ①+②
071008 发育生物学 理学(科学学位) ①+②
071009 细胞生物学 理学(科学学位) ①+②
071010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理学(科学学位) ①+②
071011 生物物理学 理学(科学学位) ①+②
0777生物医学工程 077700 生物医学工程 理学(科学学位) ①+② 无

0778基础医学 077801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理学(科学学位) ①+② 无
077802 免疫学 理学(科学学位) ①+②
077803 病原生物学 理学(科学学位) ①+②
077804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病理方向) 理学(科学学位) ①
077804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病生方向) 理学(科学学位) ①+②
077805 法医学 理学(科学学位) ①
077806 放射医学 理学(科学学位) ①+②
0779公共卫生与
预防医学 077901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理学(科学学位) ①+② 无
077902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理学(科学学位) ①+②
077903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理学(科学学位) ①+②
077904 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 理学(科学学位) ①+②
077905 卫生毒理学 理学(科学学位) ①+②
077906 军事预防医学 理学(科学学位) ①+②
0780药学 078001 药物化学 理学(科学学位) ① 无
078002 药剂学 理学(科学学位) ①
078003 生药学 理学(科学学位) ①
078004 药物分析学 理学(科学学位) ①
078005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理学(科学学位) ①
08工学 0831生物医学工程 083100 生物医学工程 工学(科学学位) ①+② 无

 
 
 
 
 
 
 
 
10医学 
 
 
1001基础医学 100101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医学(科学学位) ①+② 无
100102 免疫学 医学(科学学位) ①+②
100103 病原生物学 医学(科学学位) ①+②
100104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病理方向) 医学(科学学位) ①
100104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病生方向) 医学(科学学位) ①+②
100105 法医学 医学(科学学位) ①
100106 放射医学 医学(科学学位) ①+②
1002临床医学 100201 内科学 医学(科学学位) ① 有
见表后学历背景要求第1、2条说明
100202 儿科学 医学(科学学位) ①
100203 老年医学 医学(科学学位) ①
100204 神经病学 医学(科学学位) ①
100205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医学(科学学位) ①
100206 皮肤病与性病学 医学(科学学位) ①
100207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医学(科学学位) ①
100208 临床检验诊断学 医学(科学学位) ①
100210 外科学 医学(科学学位) ①
100211 妇产科学 医学(科学学位) ①
100212 眼科学 医学(科学学位) ①
100213 耳鼻咽喉科学 医学(科学学位) ①
100214 肿瘤学 医学(科学学位) ①
100215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医学(科学学位) ①
100216 运动医学 医学(科学学位) ①
100217 麻醉学 医学(科学学位) ①
100218 急诊医学 医学(科学学位) ①
100221 ☆全科医学 医学(科学学位) ①
1003口腔医学 100301 口腔基础医学 医学(科学学位) ① 有
见表后学历背景要求第1条说明
100302 口腔临床医学 医学(科学学位) ①
1004公共卫生与
预防医学 100401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医学(科学学位) ①+② 无
100402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医学(科学学位) ①+②
100403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医学(科学学位) ①+②
100404 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 医学(科学学位) ①+②
100405 卫生毒理学 医学(科学学位) ①+②
100406 军事预防医学 医学(科学学位) ①+②
1005中医学 100501 中医基础理论 医学(科学学位) ①+② 无
100502 中医临床基础 医学(科学学位) ①+②
100503 中医医史文献 医学(科学学位) ①+②
100504 方剂学 医学(科学学位) ①+②
100505 中医诊断学 医学(科学学位) ①+②
100506 中医内科学 医学(科学学位) ①+②
100507 中医外科学 医学(科学学位) ①+②
100508 中医骨伤科学 医学(科学学位) ①+②
100509 中医妇科学 医学(科学学位) ①+②
100510 中医儿科学 医学(科学学位) ①+②
100511 中医五官科学 医学(科学学位) ①+②
100512 针灸推拿学 医学(科学学位) ①+②
1006中西医结合 100601 中西医结合基础 医学(科学学位) ① 无
100602 中西医结合临床 医学(科学学位) ①
1007药学 100701 药物化学 医学(科学学位) ① 无
100706 药理学 医学(科学学位) ①
1009特种医学 100900 特种医学 医学(科学学位) ①+② 无
1011护理学 101100 护理学 医学(科学学位) ①+② 无
1072生物医学工程 107200 生物医学工程 医学(科学学位) ①+② 无

1074公共管理 107401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医学(科学学位) ①+②+③ 无
12管理学 1204公共管理 120401 行政管理 管理学(科学学位) ①+②+③ 无
120402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管理学(科学学位) ①+②+③
120403 教育经济与管理 管理学(科学学位) ①+②+③
120404 社会保障 管理学(科学学位) ①+②+③
120405 土地资源管理 管理学(科学学位) ①+②+③
10医学 1051临床医学
(专业学位) 105101 内科学 医学(专业学位) ① 有
见表后学历背景要求第3条说明
105102 儿科学 医学(专业学位) ①
105103 老年医学 医学(专业学位) ①
105104 神经病学 医学(专业学位) ①
105105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医学(专业学位) ①
105106 皮肤病与性病学 医学(专业学位) ①
105107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医学(专业学位) ①
105108 临床检验诊断学 医学(专业学位) ①
105109 外科学 医学(专业学位) ①
105110 妇产科学 医学(专业学位) ①
105111 眼科学 医学(专业学位) ①
105112 耳鼻咽喉科学 医学(专业学位) ①
105113 肿瘤学 医学(专业学位) ①
105114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医学(专业学位) ①
105115 运动医学 医学(专业学位) ①
105116 麻醉学 医学(专业学位) ①
105117 急诊医学 医学(专业学位) ①
105126 中西医结合临床 医学(专业学位) ①
1052口腔医学硕士
(专业学位) 105200 口腔医学硕士 医学(专业学位) ① 有
见表后学历背景要求第3条说明
1053公共卫生硕士(MPH专业学位) 105300 公共卫生硕士 医学(专业学位) ①+② 无
1054护理硕士
(专业学位) 105400 护理硕士 医学(专业学位) ①+② 无
1055药学硕士
(专业学位) 105500 药学硕士 医学(专业学位) ① 无
12管理学 1252公共管理硕士(MPA 专业学位) 125200 公共管理硕士 管理学(专业学位) 见表后注第(3)点 无


注:

(1)二级学科名称前加“☆”标识为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我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

(2)各学科门类下的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均按一级学科招生授位;

(3)报考“125200公共管理硕士”的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的人员

西南政法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公布,详情如下:

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包含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考条件

(一)  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校非应届提前毕业生须在现场报名前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方能报考);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自考和网络教育本科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 (非法学)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的人员,符合(一)中第1、2、4、5各项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

(2)具有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

4.报名参加新闻与传播、翻译(英语笔译)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的人员,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4、5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即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四)符合条件(一)中第1、2、4、5项要求的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可以报名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五)我校既是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推荐单位,又是接受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推荐和接收办法已公告在校园网主页上。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的推免生)须在2011年10月25日前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并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不得再参加统考。到2011年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两个阶段。

(一) 网上报名: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1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25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修改或查询本人报名信息,其中招生单位、考试方式、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是不可修改的内容。(注:已获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在10月31日前凭推荐学校发放的“校验码”自行登陆网报。)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的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余缺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西南政法大学的一个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只能选择西南政法大学报名考试点。

(3)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任选一种。

(4)报考条件(一)中第3条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本科段主干课程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现役军人、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报考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相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二)所有考生均须到网报时自己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

1.报名考试点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过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考生按网报时所选择报考点的“报名须知”中指定的地址办理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照像。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单考生另加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推荐函、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并备复印件一份,以及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报名考试点按教育部规定当场摄像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3)考生按规定交纳报考费(报考统考、联考每生170元,报考单考每生220元)。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退报考费。

四、考生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准考证由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系统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开通,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在复试时对非应届考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日期:2012年1月7日至1月8日。

初试科目:请查阅《专业目录》。

(二)复试工作一般在2012年5月上旬前完成。复试规则和程序等信息将提前公告在我校校园网主页上,复试内容及形式请阅《专业目录》的“说明”及“复试栏”。复试通知书按公告要求,由考生在校园网主页下载打印。

六、同等学力加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一律加试。复试时,加试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两门,加试方式为笔试,其笔试科目请详阅《专业目录》的“同等学力加试栏”。

七、体检

考生复试时应按我校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八、录取

在初试、同等学力加试、复试成绩合格的情况下,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其余事项

(一)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生后,培养经费及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办理。

☆若有未尽事宜,请直接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23-65382513,023-65382117。图文传真:023-65383678。

热忱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士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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